一、什么是幫助犯
幫助犯是幫助實行犯實行犯罪的人。成立幫助犯,要求有幫助的助的故意,共犯從屬性說還要求被幫助者實行了犯罪。幫助行為是實外的、使實行行為更為容易的行為。幫助行為既可以是有形的(物質(zhì)上也可以是無形的(精神上的幫助);既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幫必要的,但與教唆故意存在同樣的問題。
幫助行為如果實施在實行行為之前,就稱為預(yù)備的幫助犯(但如果著手實行犯罪而未遂或者既遂,幫助犯也應(yīng)相應(yīng)地承擔(dān)未遂或者既遂任);如果與實行行為同時實施,則叫做伴隨的幫助犯;如果在實行犯實施了一部分實行行為之后實施幫助行為,便屬于承繼的幫助犯;如果事前通謀、在實行行為結(jié)束后實施幫助行為,則可謂事后的幫助犯。
二、對于幫助犯如何處罰
對于幫助犯,應(yīng)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就以從犯論處;如果被脅迫實施幫助行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較小作用,則應(yīng)以脅從犯論處。至于對實施了多種幫助行為的人能否以主犯論處,還值得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