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定義: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guī)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拘禁或者其他強制性方法,不法喪失別人人身自由的刑事犯罪。
限制人身自由幾個小時算非法拘禁?

判別是否算非法拘禁理應根據(jù)劇情深淺、傷害大小、動機為私為公、連禁時間長短等因素來綜合分析,以確認非法拘禁行為的類型。問題不是因此拘禁時間長短一個因素,要綜合看是否非法人人身自由了。所說人身自由權,是指以人體的聲響,沒受不法行為矯正內容的人格權。即在法律法規(guī)范圍之內,我們每個人都可以依照自己的意識形態(tài)自由地行駛自己的自由支配權。若只是一剎那喪失別人的人體自由的,在日常生活此中,其實是很難質證的。 因而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一般規(guī)定,只有超出24小時的拘禁才算為非法拘禁。但我們需要另外注意的是,若選用暴力行為,對別人進行施暴等方法非法拘禁別人,這些情形我們是不考慮到非法拘禁的時間的。同時,也要注意的是非法拘禁8小時以下一般不構成犯罪,但8小時和24小時之間的非法拘禁行為,還需要根據(jù)具體化的劇情進行判斷.

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中的規(guī)定:黨政機關工作者因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予以立案偵查。
1、非法拘禁持續(xù)時間超出二十四小時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實行捆縛、施暴、污辱等行為的;
4、非法拘禁,致人傷殘、致死、精神失常的;
5、為索要負債非法拘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者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司法實踐中,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理應作為非法拘禁犯案處理:
1、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非法拘禁無辜人民群眾,引起不良影響的;
2. 非法拘禁他人,并實行捆縛、施暴、污辱等行為的;
3. 數(shù)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幾十人,或非法拘禁時間較長的;
4. 非法拘禁,致人重傷、致死、精神失常或自盡的;
5. 非法拘禁,引起其他嚴重后果的。
以上就是對于“幾個小時算非法拘禁,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的有關作答,希望可以幫上您。
本文標簽:幾個小時算非法拘禁?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非法拘禁罪-法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