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多次竊取內存條,構成盜竊罪嗎
2013年7月份以來趙某先后在甲縣盜竊內存條4根、乙縣盜竊內存條2根、丙縣盜竊內存條6根、丁縣盜竊內存條6根、戊縣盜竊內存條1根。經物價鑒定機構鑒定,被盜內存條總價值為1701元。
法院判決:被告人趙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
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趙某多次盜竊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律師說法:多次竊取內存條,構成盜竊罪嗎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根據有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guī)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qū)經濟發(fā)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guī)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qū)執(zhí)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根據刑法規(guī)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案中,趙某先后共5次竊取內存條,屬于多次盜竊情形。趙某盜竊數額共計人民幣1701元,達到了盜竊罪中數額較大的標準。如果趙某主觀上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并為16周歲以上且精神正常,則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在認定趙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時,需要以其實施盜竊的物證、書證、供述等有效證據加以證明。同時,在對其盜竊數額標準認定時,還要根據當地標準確定。如果最終認定趙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應當對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趙某在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積極賠償他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認罪悔罪態(tài)度較好,則依法可以被從輕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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