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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報消息,7月23日下午,27歲的都江堰外賣小哥小唐在路上撞見了一起疑似“綁架”案,兩名可疑男子將一年輕女子架在中間,一個男子還說“你不聽話就弄死你”。小唐馬上掏出手機拍下照片作為證據(jù),同時一路跟隨,在確定落腳地點后,向警方報了警。最終,民警在小唐舉報的落腳點找到了遭受“綁架”的女子小李,同時還在現(xiàn)場控制了7名相關(guān)嫌疑人員。

民警趕到現(xiàn)場后,對小區(qū)住戶進(jìn)行了逐一排查,很快發(fā)現(xiàn)了女孩所在的房間,同房間內(nèi),還有另外5名男子和2名女子。女孩告訴民警,她被以提供一份文字工作的機會為誘餌騙到此處,7人讓其交出“保證金”并進(jìn)行了拘禁,如果沒有民警的出現(xiàn),她不知道自己還會被控制多久。
7名非法拘禁者已被刑拘
出警的都江堰南橋派出所民警介紹,這名18歲的女孩已經(jīng)被房間內(nèi)的7人非法拘禁4天,其間,她曾打算逃跑,但遭到了辱罵和毆打,目前,7名非法拘禁者已經(jīng)被刑事拘留,而那名女孩也被安全送回了家。
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quán)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jié)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