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員工喝廁水體罰員工者被行拘

7月29日下午,一則據稱是成都新都區(qū)某攝影公司,因員工未完成業(yè)績而被培訓師肖某要求喝廁所水的視頻,在網絡引發(fā)熱議。
視頻爆料者稱:“成都一家公司的員工因為沒有完成規(guī)定的業(yè)績,然后讓其喝廁所水”。視頻中,一名年輕男子和女子站在廁所隔間,隔間角落的紙簍里堆滿了紙張,按下廁所蹲坑的沖水鍵后,兩人分別用紙杯舀了水……男子猶豫再三后皺眉喝下,女子將杯子放到嘴邊后又拿開,接著端回來閉眼喝完。
該微博隨后在回復其他網友的詢問時補充稱,事情發(fā)生在大豐一家攝影公司,并稱“培訓師肖某在錄完視頻后,發(fā)布于工作群中,提醒其他員工,完不成業(yè)績的就是這個下場”。附帶的圖片中顯示有三段類似視頻發(fā)布在一個26人的微信群中,不過群名字被打了馬賽克。
記者調查發(fā)現,網傳視頻所發(fā)生的事情系真事,發(fā)生于廣安岳池縣一家名叫“大風車兒童攝影”的影樓。
阿麗(化名)正是該視頻中的當事人之一。8月1日,記者前往岳池縣城見到阿麗時,她眼睛浮腫,回想起當天被罰喝廁所蹲坑水的事情,幾度落淚。
阿麗說,現在,身邊很多朋友都知道了這件事情,自己甚至不敢出門,生怕自己走在大街上被人認出來。阿麗是一位8歲女孩的單親媽媽,她擔心,女兒將來如果看到“媽媽”曾經受到這樣的屈辱,會影響自己在女兒心目中的形象。
7月31日晚上,阿麗下班后,跟謝先生請了病假。阿麗說,自己的身體和心理現在確實支撐不下去了,“這幾天都吃不下飯,還拉肚子,一想到那天的事情,就想吐?!弊尠Ⅺ惛械絺牡氖?,從視頻傳到網上到現在,她仍未等到一句道歉。目前,肖某已被行政拘留。
侮辱他人的法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fā)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如造成嚴重后果,如,根據《刑法》第246條的規(guī)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要自己到法院起訴),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