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經營起沖突
因占道問題,一家水產調味商鋪店主與城管執(zhí)法人員發(fā)生沖突,店主被毆打后重度昏迷9個小時。
昨日上午8時許,邊女士向華商報反映,她和丈夫張某在隴縣北關路經營一家水產調味門市店,7月26日上午10時許,30多名城管來到該店門口,要將菜籽搬運到執(zhí)法車上,丈夫當時一個人在店里,忙將菜籽朝店里挪,城管對他拳打腳踢,致他當場昏迷,被鄰居送到隴縣人民醫(yī)院后,重度昏迷9個小時,經診斷為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目前正在重癥監(jiān)護室治療。

一家店鋪老板張女士說,當天上午10時許,30多名城管人員來到張某的水產調味門市店,要將他放置于店門口的十多袋菜籽搬到執(zhí)法車上,張某說,“不讓在門口放可以,還給我放在屋內。”一邊說,一邊動手將菜籽朝店里搬,這時一名城管將張某一拳打倒,隨后其他城管人員也上來了,在他肚子、胸部猛踹,她見狀,趕緊跑去找邊女士。
另一家店鋪的老板何先生說,當時他正在店里睡覺,門外傳來嘈雜的廝打聲,他看到鄰居張某躺倒在地,幾名城管在身上踢,他上前阻攔遭對方呵斥,當時,一名頭戴鋼盔、手拿警棍的城管人員在張某頭部踢了五六腳。他隔開對方后,3個人將他圍住說:“不關你的事,走遠。”
何先生說,有圍觀群眾拍照,遭城管阻止。城管打算離開時,對面一商鋪老板鄧先生說了句“把人打了,咋說走就走了”,有城管人員欲追打鄧先生,鄧先生跑到他店鋪里躲過一劫。
昨日15時許,隴縣城建監(jiān)察大隊一名副大隊長說,該單位正式執(zhí)法人員只有3名,其余為協(xié)管員。
該大隊長說,曾多次給張某店鋪下發(fā)責令改正通知書,但其拒絕搬移占道物品,協(xié)管員才強制暫扣其擺放在店門口的菜籽,執(zhí)法中發(fā)生沖突,一女協(xié)管員被張某打了一巴掌,并將菜籽袋撕爛,協(xié)管員毆打張某是事實,經調查,打人者是兩名協(xié)管員,目前已停職反省。
“為啥當時沒有將傷者送醫(yī)?”該大隊長說:“沒意識到打得這么重?!庇浾咛岢霾榭磮?zhí)法記錄儀,該大隊長以“畫面晃動不清”為由婉拒。
記者從隴縣公安局獲悉,目前民警正在對此調查。(來源:騰訊新聞)
早前報道:城管醉酒執(zhí)法打人,回應稱打人的是臨時聘用人員
新華網濟南6月5日電(記者陳灝)又見“臨時工”肇事!近日延安市城管局就“城管醉酒執(zhí)法打人”回應稱,網絡曝光視頻中,打人的是臨時聘用人員,沒有正式編制。一出事就是“臨時工”擔著,這成了許多部門在遇到輿情事件之后的“標準”應對手段。
拿“臨時工”當“擋箭牌”的招數(shù),十多年前就用濫了,但時至今日依然被一些部門奉若法寶。某媒體大樓發(fā)生大火,倒霉的是“臨時工”;忽悠了一堆人的“共和國脊梁”頒獎,偽造文件的是“臨時工”;說高校亂收費不算大事的某省教育廳新聞中心主任,也是“臨時工”……似乎只要與“臨時工”撇清關系,就能讓涉事單位擺脫所有責任。
長期以來,“臨時工”與“正式工”同工不同酬,還要在“正式工”不方便或者不愿意出面的時候沖在最前面,出了問題承擔責任?!芭R時工”也是這些部門的工作人員,是代表用人單位履行職責。工作行為造成的不良后果,應當由用人單位負責。拿“臨時工”為用人單位管理不嚴、暴力執(zhí)法等行為來開脫,顯然說不過去。
用“臨時工”頂罪,讓人難以信服,并招致公眾的反感。每次發(fā)生突發(fā)事件,在調查結果出來之前,人們都會調侃:是否又會把責任推到“臨時工”身上。不幸的是,被猜中的結局還真不少。以至于“臨時工”真闖禍了,也有許多人會懷疑是不是政府部門又在“丟卒保車”。這樣的懷疑,正逐漸消磨政府的公信力。
出事了讓“臨時工”擔著,這種行為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形象,不應再聽之任之。在對待“臨時工”的問題上,政府部門應當一視同仁,出了事就應當追究用人單位及負責人的責任。這需要地方政府部門有直面責任的勇氣,同時還要敢于打破“護短”的陋習。我們期待“臨時工”不再成為“擋箭牌”,期待所有的政府工作人員依法履職。
因此,行政機關的執(zhí)法,應當做到行政權力和法律責任的統(tǒng)一,即執(zhí)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