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崢毆打女記者致眼眶出血

昨晚11時左右,@徐崢 與某工作室女記者發(fā)生肢體沖突。據(jù)目擊者描述:徐崢在發(fā)生沖突時已經(jīng)是醉酒狀態(tài),女記者臉部被徐崢腳踢三次造成左眼眶受創(chuàng)出血,視力模糊。后徐崢自行來到北京建國門外派出所報案。凌晨3:30分,女記者被民警送往醫(yī)院驗傷,據(jù)該女子透露,徐崢在派出所內(nèi)承認打人事實并向女子道歉。凌晨5時左右,徐崢從派出所離開,只見徐崢坐在警車上沉默不語,表情凝重。
隨后有媒體采訪到受傷的女記者,女記者表示目前在等待CT結果,并且希望徐崢可以道歉。
據(jù)悉,目前這名女記者早上六點多從醫(yī)院出來后正在家中休息,女記者介紹,當時在派出所達成的協(xié)議是賠償她損壞的眼鏡,不需要徐崢金錢賠償,只是希望他作為打人一方可以陪她去醫(yī)院。但是最終徐崢并沒有去,而是找了朋友,朋友又找了其他人帶她去了醫(yī)院。受傷女記者表示,“我這輩子都不會原諒他”,“現(xiàn)在就是希望徐崢最起碼可以真誠地道個歉,不要像個縮頭烏龜一樣,什么都讓身邊的人去做。”
誰動手打人就是誰的錯嗎?
首先必須承認,打人真的不對,該道歉賠償也要承擔!不過需要了解的是打女記者還是打狗仔。正常情況下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打人,打人肯定事出有因。目擊者描述,當時徐崢處于醉酒狀態(tài),所以一是不清醒的情況下做出了打人行為,二是隱私被侵犯而做出的打人行為,但絕對不會無緣無故就打人。每個人都有脾氣,明星也是人,也會有壓力。每天被偷拍,被跟蹤,還要被曝光各種生活隱私,對藝人明星造成了很大的困擾。如果是女記者偷拍不對在先,徐崢醉酒打人在后,就不能先入為主的認為誰動手打人就是誰的錯,我們提倡遇到矛盾爭執(zhí)盡量通過溝通交流友好解決,也同意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但如果已忍受多時,已經(jīng)忍到忍無可忍,那也就無需再忍,明星也是普通人,也會有脾氣也會被激怒,作為公眾人物需要適時面對鏡頭接受拍攝無可非議,但作為一個結束工作與友人聚餐或要回家休息的普通人,你再舉著攝像機無時無刻的跟在人家身邊嚴密監(jiān)控死守拍攝,是否注意到自己的行為是否穩(wěn)妥呢?這件事也給了作為記者也好,狗仔也罷一個警告,尊重他人隱私,不要為了制造新聞越界侵入他人的生活過分干涉別人的私生活,否則也難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