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直播抓蛇被抓
“網紅”為吸粉,直播獵捕野生動物,沒想到引來了警察,當場被抓。意外的是,原來“直播”是騙局,所謂獵捕是自帶“道具”。更沒想到的是,民警隨后在其家中真的查獲了野生保護動物,“網紅”落網!

昨日,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獲悉,今年3月至6月,廣東警方組織開展“森網2017”專項行動,對通過網絡販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違法犯罪活動開展打擊整治,行動期間,全省偵破刑事案件40余起、行政案件20余起,抓獲、打擊處理人員50余名,收繳野生動物11720余頭/只、野生動物制品960余千克,涉案案值750余萬元。
獵捕竟是為了賣野生動物
今年4月中旬,韶關乳源森林公安分局接到舉報,稱有人通過“快某直播”網絡平臺直播其在乳源縣某水庫附近獵捕野生動物的過程。
辦案民警介紹,該直播的主持人趙某是本地農民,24歲,長期在山里生活,有自己的養(yǎng)殖場,養(yǎng)蛇。為了吸引粉絲,趙某經常在網上直播其抓捕蛇的場面,用一個簡單的竹竿自制成蛇鉤去抓蛇,粉絲多達20多萬,是名副其實的“網紅”,網名叫做“粵F蛇哥”。事發(fā)當時,正在直播其徒手抓蛇的過程,并號稱是在獵捕野生動物。
接報后,乳源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聯(lián)系當?shù)毓簿志W警大隊民警開展聯(lián)合偵查工作?!案辈サ默F(xiàn)場背景”,辦案民警按圖索驥,很快就初步掌握犯罪嫌疑人相關信息、活動地點等情況。隨后,森林公安、網警一同派出精干警力,成功地在乳源城區(qū)某加油站,將直播歸來的嫌疑人趙某當場抓獲。
意外的是,原來趙某的所謂野外獵捕直播是個“騙局”:自帶了一條無毒的過樹榕蛇和一只巴西龜作為“道具”,在直播時,抓了放,放了抓,一時間竟然吸引了18萬的粉絲觀看。而其吸粉的目的也是為了販賣,直播后要買的則單獨通過微信私下交易。
更沒想到的是,隨后,警方對趙某聲稱的養(yǎng)殖場依法進行搜查,現(xiàn)場查獲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藏酋猴1只和“三有保護”(有經濟價值、有科研價值、有益)動物眼鏡蛇74條。
據(jù)其交代,藏酋猴和眼鏡蛇也是通過獵捕而來。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來源:廣州日報)
非法狩獵三有動物也是犯罪
非法狩獵罪,是指違反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非法狩獵罪的對象是指除珍貴、瀕危的陸生野生動物和水生野生動物以外,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非法狩獵行為必須是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才能構成犯罪。根據(jù)有關法規(guī)及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所謂“情節(jié)嚴重”,主要指以下幾種情形:
(1)為首組織或者聚眾非法狩獵的;
(2)在禁獵區(qū)或者禁獵期內,多次獵捕或大量獵捕野生動物的;
(3)使用禁用工具或者方法狩獵,使野生動物資源遭受重大損失的;
(4)長期非法狩獵屢教不改的;
(5)非不狩獵不聽勸阻,威脅、毆打保護人員的;
(6)其他手段特別惡劣的。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