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聊扔10輛共享單車入江,涉嫌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
近日,湖北武漢,33歲男子魯某因夜晚等61歲女友下班無聊,將10輛共享單車扔進漢江。

7月9日。魯某被抓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7月10日,魯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警方行政拘留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