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拋硬幣進飛機發(fā)動機延誤航班

27日中午12時許,南航CZ380次由上海浦東飛往廣州航班在旅客登機過程中,一名老太太向飛機發(fā)動機扔了一把硬幣,導致航班延誤5個多小時。北青報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國際機場分局了解到,經過調查,涉事的80歲旅客邱某雖然行為造成航班延誤5個多小時,但機務人員已找到全部9枚硬幣,沒有造成更嚴重危害,且考慮到邱某已經80歲,沒有故意破壞的主觀愿望,對其不予處理。
不予處理的情形有哪些
經上海市公安局國際機場分局調查,涉事旅客邱某(女,80歲,無違法犯罪和精神疾病記錄),稱其拋擲硬幣是為祈求平安。據邱某鄰居反映,邱某平日信佛。
據了解,向發(fā)動機附近拋撒硬幣、后續(xù)沒有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屬于“擾亂單位秩序”,可處治安拘留5到10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不過,雖然邱某的行為造成了航班延誤5個多小時,但機務人員找到了全部9枚硬幣,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危害,考慮到邱某已經80歲了,且沒有故意破壞的主觀愿望,對其不予處理。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jiān)護人嚴加管教。
第十三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第十四條 盲人或者又聾又啞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第十九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jié)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于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xiàn)的。
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fā)現(xiàn)的,不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