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快遞員強行入室毒打,原因竟是不滿被投訴
法制晚報報道稱,王女士住在北京管莊附近一個小區(qū),近日,她的一個快遞在本人沒有收到快件的情況下,以“本人簽收”的名義進行了處理,就此事與快遞員電話溝通無果后,向申通公司投訴了該名快遞員。在發(fā)起物流投訴不久后,王女士開始收到該快遞員的發(fā)來的充滿憤怒的短信,以及在電話中各種臟話的辱罵。因為無法接受突如其來的辱罵,王女士也憤怒的在電話中表示,將繼續(xù)投訴該快遞員。
但王女士萬萬沒有想到,在掛斷電話的20分鐘之后,該快遞員手持一塊石頭沖到自己家中,用石頭狂砸自己的頭部、背部,并對自己拳打腳踢,導致自己意識不清,渾身上下鮮血淋漓,多虧室友及時趕來并且報警。
幾日后,北京申通快遞官方微博就此事進行回應,稱公司已經(jīng)獲悉此事,向客戶致歉,尊重事實真相,不會逃避責任,更不會“容忍”任何侵害客戶行為的存在,會就此事給公眾一個交代。
什么是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故意傷害嚴重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常見的一種犯罪。構成故意傷害罪,某人必須實施了傷害行為,所謂傷害是指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通常表現(xiàn)為破壞人體組織的完整如斷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如使人失去聽覺、視覺、神經(jīng)機能失常等。但這些傷害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當防衛(wèi)等合法行為而傷害他人身體的,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本罪與故意殺人罪的界限。就一般情況講,兩罪并不難區(qū)分,但在碰遇故意殺人未遂造成傷害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兩種情況時,二罪易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區(qū)別在于行為人是否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為故意內(nèi)容。如果行為人無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傷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觀上行為導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傷害罪致死認定;如果行為人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為沒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也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司法實踐中,要認定行為人的故意內(nèi)容是傷害還是殺人,應遵循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實,從行為人與被害人的關系,案件的起因、過程、結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擊的部位、強度、作案的時間、地點、環(huán)境條件、行為人作案前后的表現(xiàn)等方面入手,進行綜合分析、判斷。
本案中,申通快遞員因不滿被客戶投訴,而持石塊入戶砸、打女客戶,具有故意傷害他人的主觀故意,并且實施的入戶打人的行為,具有非法侵入住宅的性質,既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又侵犯了住宅的安定性,但是,由于侵入住宅是手段行為,傷害他人才是目的行為,為牽連犯,成立故意傷害一罪即可。更多相關刑事問題,歡迎咨詢法邦網(wǎng)專業(yè)刑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