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一只黑天鵝消失了
5月9日,澎湃新聞從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獲悉,徐匯區(qū)一公園黑天鵝被兩名外賣員捉去,兩人在其居所宰殺天鵝并食用。目前二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介紹,4月20日下午,該公園保安老李報案稱,發(fā)現園內一只約10斤左右的成年天鵝消失了,并提供了監(jiān)控畫面。4月25日警方將犯罪嫌疑人周某與王某抓獲。據交代,兩人是上海一家外賣公司的快遞員。4月20日凌晨1時許,兩人相約去公園池塘抓魚,剛入公園便發(fā)現有保安在巡邏便準備離開。走到出口時,周某看見路中央有一只黑天鵝,于是他上前掐住黑天鵝脖子防止它叫出聲,并把它抱在懷里,搭乘王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返回暫住地。周某連夜在房間廁所內宰殺了該黑天鵝,并放入冰箱準備過幾天食用。后因食用味道不佳,周某便將余下的黑天鵝一并丟棄了。(來源:澎湃新聞)
捕獵、殺害野生動物罪的認定
黑天鵝是一種極具觀賞性的動物,沒想到卻被兩位快遞小哥給吃了,真是暴殄天物啊,還觸犯了刑法。那么,什么是捕獵、殺害野生動物罪呢?下面為大家介紹一下。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是指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管理制度。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是國家的一項寶貴自然資源,不僅具有重要的經濟價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價值、社會價值以至政治價值,因此,國家通過制定一系列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法規(guī),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予以重點保護。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非法捕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方式多種多樣,但可以歸納為3類:獵取珍貴、瀕危的陸本罪屬于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捕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就構成犯罪。不以其是否具備“情節(jié)嚴重”作為劃分罪與非罪的界限。生野生動物,捕撈珍貴、瀕危的水生野生動物,殺害珍貴、瀕危的陸生或水生野生動物。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行為人可能是為了出賣牟利、自食自用、饋贈親友或者出限取樂的目的,都可以構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