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主播直播捉鬼博眼球 夜闖民宅被拘
網絡直播如今越來越火,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從事這份職業(yè)。最近,桂林人蔣某也做起了網絡主播,為博眼球他可是出盡花招,結果被警方盯上了。

桂林的蔣某趕網絡潮流,在網上做起了直播,剛開始他的直播點擊率并不高,為了盡快博人眼球,增加點擊率,蔣某經過一番仔細琢磨,想出了一個奇招,那就是跟同事進入民宅,直播夜間捉鬼,以此制造噱頭。結果關注率是上去了,蔣某的行為卻已經觸犯了法律,象山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將蔣某予以行政拘留。(來源:網易新聞)
以案說法:
關于尋釁滋事,在《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當中都有所規(guī)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所謂尋釁滋事行為,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肆意挑釁,橫行霸道,打群架,破壞公共秩序,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本行為表現為行為人公然藐視國家法紀,破壞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實施尋釁滋事行為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該行為的動機一般不是完全為了某種個人沖突,也不是單純?yōu)榱巳〉媚撤N物質利益,而是企圖通過尋釁滋事行為的事實來尋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種卑鄙欲念的滿足。侵害的客體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時對公私財物和人身權利造成侵害,但侵害的對象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財物。
在《刑法》當中也規(guī)定了尋釁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刑法的規(guī)定,尋釁滋事罪,必須是行為情節(jié)惡劣、情節(jié)嚴重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才構成犯罪。對于情節(jié)輕微、危害不大的尋釁滋事行為,只能以一般違法行為論處。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第三十七條[尋釁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持械隨意毆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jié)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產、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jié)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