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停機坪上發(fā)生激烈廝打

據(jù)介紹,這對夫妻搭乘的是東方航空公司MU5843航班,從昆明長水機場前往成都雙流機場,原定起飛時間是昨日上午11點。10點50分左右,乘客乘坐擺渡車從候機室來到停機坪準(zhǔn)備登機。此時,一名身著黑衣的男子和一名穿白衣的女子在停機坪上吵了起來,男子用手指著女子,樣子很兇。見兩人吵得越來越兇,工作人員急忙上前勸止。但收效甚微,兩人的情緒越來越激動,繼而互相推搡、拉扯。緊接著,女子被男子按倒在地上,兩人在停機坪撕扯起來,男子的上衣被扯下。這一突發(fā)狀況,對正常的值飛工作造成了影響,原本上午11點起飛的航班被迫延誤,一飛機的乘客都被這兩人耽誤了。機組人員見此情況,只好聯(lián)系機場公安前來處置,并拒絕兩人再登機。接到報警后,云南省公安廳民用機場公安局長水機場派出所民警很快趕到,將兩人帶走。上午11點28分,飛機才得以起飛,并于中午12點36分抵達(dá)成都。
家庭矛盾大爆發(fā)影響公共交通
機場派出所民警調(diào)查得知,這兩人是一對夫妻,由于感情不和正在鬧離婚,在登機時吵了起來。警方批評教育他們后已將其放行,搭乘別的航班前往成都。
夫妻感情不和也好,二人正在鬧離婚也罷,本是二人之間的私事,卻因為一言不合發(fā)生激烈爭吵,繼而大打出手,直接影響了二人原本要搭乘航班的正常起飛,對其他乘客的出行造成嚴(yán)重的影響,機場工作人員只好報警求助,警方迅速趕往機場帶走二人飛機才得以正常起飛。
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床頭打架床尾和,可這夫妻二人非但沒有正確處理夫妻矛盾,反而將戰(zhàn)火找到了機場,最終落得沒有被飛機拒載還沒民警批評教育的下場,好在二人情節(jié)輕微,尚未構(gòu)成惡劣影響,否則按照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希望大家都能以此為戒,避免在公共場合發(fā)生激烈肢體沖突,否則既傷面子又面臨受到治安處罰的風(fēng)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