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14年懸案”告破:15歲少年砍受害者74刀
2003年5月26日晚,15歲少年經(jīng)過住著小區(qū)名人的巷子時,突然有了“做一筆”的想法。他走到那座有光亮的院落前,爬到院子圍欄外的花壇上,向內(nèi)觀察。忽然,這個當時只有15歲的少年聽見一個女人的叫喊聲。受害者不停地大聲喊:小兔崽子,你是誰,你在干什么?他擔心父親知道,就向受害者砍了74刀。受到當時技術(shù)條件的限制,這些痕跡僅能確定,兇手應該是一名15-30歲的男性。去年1月,他在上海作案時被抓,在上??词厮槿⊙獦訒r,他心里清楚,“那天終于要來了?!苯衲?月,當年在命案現(xiàn)場提取的血滴,終于講出了宋成隱藏了14年的秘密。血滴里的那串密碼終于被重新激活。在泰興公安局刑事技術(shù)科每天例行“碰信息”時,民警聽到了那個熟悉的提示音,電腦屏幕上彈出了一個對話框,提示這串密碼,與上海一起盜竊案的嫌疑人的DNA密碼匹配成功。
法律觀點:
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量刑時應酌情從重處罰的情節(jié):15歲少年用極其殘忍的手段殺害了受害者,其行為性質(zhì)惡劣;事發(fā)后擔心受到法律制裁,逃之夭夭;在逃之夭夭的期間,他也不安分,不是賭博就是盜竊,可見其存在危害社會的危險。下面講述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的情節(jié):根據(jù)《刑法》第四十九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殺人時犯罪嫌疑人才15周歲,對其不應適用死刑。并且根據(jù)《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15歲少年擔心父親知道自己實施偷竊行為,砍受害者74刀??梢娫撋倌甑臍⑷说膭訖C是臨時起意,并不是蓄意殺人。當時身邊的同學很多都有一把彈簧刀用來炫耀,他也不例外擁有一把這樣的刀子,他沒有事先準備刀子來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