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快遞寄女兒丈夫拒收

青年網(wǎng)訊,老李是一名摩的司機,常年在金石灘附近拉客。當日17時左右,老李接到了一個活,客人是一名年輕女子。女子懷抱著約10個月大的女嬰,手里還提著一大包衣物。女子稱,孩子的爸爸等著接孩子,自己有急事走不開,就得麻煩老李跑一趟,把孩子送過去。說完,女子留下了兩個電話號碼,聲稱是孩子父親和奶奶的。然后,她就離開了。女子所說的送達地址,離此處并不遠。老李按女子要求,把女嬰送到地方后,卻發(fā)現(xiàn)兩部電話都無人接聽。老李又聯(lián)系不上這名女子,這可咋辦?他只好把孩子送到丈母娘家里,岳母住在金石灘某小區(qū)。此后,不甘心的老李多次撥打了兩個電話號碼,電話終于有人接了??衫侠盥犕陮Ψ降恼f辭,當時就報了警。疑似女嬰父親的人卻說,這孩子他也不要。老李頓時傻了眼,拉趟活咋還收了個孩子,這叫啥事兒呀?知情人說,當天孩子的父母吵了一架,女嬰的媽媽準備離家出走,于是想到了雇摩的司機送孩子的主意,未料卻被孩子的爸爸拒收了。經(jīng)初步接觸,雙方都表示不要孩子,女嬰只好被送往福利院暫時照顧。
雙方都不要孩子涉嫌遺棄
目前,警方仍在就此事進行調(diào)查。無論出于什么情況,作為父母的雙方二人均不要孩子,互相推諉孩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將孩子當皮球踢的做法不僅情理難容,更為法律所不允許,二人的行為已經(jīng)涉嫌遺棄罪。
遺棄罪是指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yǎng)義務(wù)而拒絕扶養(yǎng),情節(jié)惡劣的行為。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yīng)當扶養(yǎng)而拒不扶養(yǎng),情節(jié)惡劣的行為。所謂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是指家庭成員中具有以下幾種情況的人:
(1)因年老、傷殘、疾病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
(2)雖有生活來源,但因病、老、傷殘,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對于具有這類情況的家庭成員外,不發(fā)生遺棄的問題。
我國刑法第261條規(guī)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yǎng)義務(wù)而拒絕扶養(yǎng),情節(jié)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