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遠程盜竊公司
近日,南岸警方成功破獲這起利用“高科技”手段盜竊公司巨額資金的案件,捉獲犯罪嫌疑人張某,繳獲微型攝像頭、手機、銀行卡等作案工具,并追回全部被盜資金251萬元。

2月9日,南岸區(qū)公安分局銅元局派出所接到市民王先生(化名)報警,稱當日上午其手機突然收到轉賬提示短信,其名下公司賬戶被人分兩次轉走資金251萬元。經王先生詢問,所有知曉公司賬戶密碼的相關人員均未進行任何轉賬操作,王先生隨即報警求助。
通過初步偵查,專案組發(fā)現(xiàn),案發(fā)時通過網銀轉賬的IP地址在公司財務室。但查看公司財務室監(jiān)控視頻,在案發(fā)時間段內,財務室卻并無人員出入。專案組民警從銀行卡轉賬信息入手,調取了近2000條相關數據,通過逐一比對分析,終于發(fā)現(xiàn)該公司員工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在警方與張某溝通過程中,張某卻表現(xiàn)得異常平靜,絲毫沒有露出馬腳。由于沒有實際證據證明張某是作案人,民警只好繼續(xù)進行調查。
通過近半個月的偵查,民警在切實掌握張某作案證據后,展開布控,并于3月2日成功將犯罪嫌疑人抓獲。民警現(xiàn)場收繳了張某作案工具,包括筆記本電腦2臺、手機3部、銀行卡3張、手機卡4張、微型攝像頭1個。
據了解,張某今年35歲,系該公司財務室會計,由于受到平時看的不少高科技犯罪的影視作品“啟發(fā)”,2個月前,張某開始醞釀起一個自認“可行”的計劃。
今年1月,張某趁身邊同事不備,用微型攝像頭盜取了公司出納輸入的公司賬戶及U盾密碼(非動態(tài)密碼),并于2月9日通過手機遠程操作軟件操控出納電腦,分兩次將公司賬戶內共計251萬元轉到其私人銀行賬戶上。
目前,張某已被南岸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成功偵破,下一步將按照法定程序對251萬涉案財產予以返還。(中國新聞網)
利用“高科技”手段盜竊公司巨額資
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guī)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犯本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情節(jié)特別嚴重,是指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所謂“數額特別巨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