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伙同線人深夜勒索吸毒女士

中國青年網(wǎng)訊,2015年3月18日凌晨,她站在武漢市江岸區(qū)高雄路路邊準備攔出租車回家時,突然身后竄出3名男子,將她抓上一輛警車,開車的人穿著警服,另外兩人穿著便衣。王女士說,對方查完她的身份證,把她轉移到一輛面包車上。一個戴著項鏈、被其他人叫隊長的男子讓人將她反銬,問她是不是賭博、吸毒。王女士否認后,戴項鏈的男子打了她的頭,打一下再問一句“是不是賭博、吸毒”,最后王女士承認自己用過K粉。這之后,“隊長”向她說,“你包里沒錢怎么辦?”王女士問可不可以打個電話叫別人送錢過來,對方不肯。這時,一個人問她有沒有銀行卡,說“隊長”讓她交3200元,“說是交上面的罰款”。后來,面包車開到一家銀行停下,車上一人跟著王女士去ATM機取錢。王女士將取出的3200元錢交給“隊長”。王女士說,這時“隊長”把她的包還給她,讓她離開,還教訓她,“以后一個女孩子不要出來”。王女士說,她下車后記住了面包車的車牌號,站在路邊茫然無助很害怕,一邊哭一邊攔出租車。上了一輛出租車后,她向司機講述了遭遇。司機聽后認為王女士遇到了假警察,讓她報警?!拔揖蛨缶??!蓖跖空f。而真相讓人驚訝,帶隊的居然是真警察——法院查明,武漢市公安局硚口區(qū)分局漢水橋街派出所民警鄒某違反法定程序,在無特定目標及線索來源的情況下,單獨帶領特勤人員魯某以及社會人員周某、李某、王某、龍某(另案處理)和王某某(另案處理),跨轄區(qū)抓捕吸毒販毒人員,其間魯某、周某、李某和王某在面包車里敲詐了王女士。
警察濫用職權社會影響惡劣
接到王女士報警,警方立即展開偵查。2015年3月18日,“隊長”主動向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qū)分局投案。同日,周某被抓獲。2015年4月2日,李某、王某主動向江岸區(qū)分局投案。2015年7月22日,鄒某主動向江岸區(qū)檢察院投案。事件真相讓人驚嘆——坐在警車里穿著警服的人,是真警察鄒某,他是武漢市公安局硚口區(qū)分局漢水橋街派出所民警。被稱為“隊長”的男子魯某,是特勤人員。其他5人,均被認定為無業(yè)的社會人員。法院審理認為,本案中,被告人鄒某身為人民警察,違反刑事訴訟法及公安機關辦理案件的相關規(guī)定,單獨帶領無執(zhí)法資格的社會人員跨轄區(qū)抓捕吸毒販毒人員,默許他人非法使用警用器械、采取強制約束措施等行為,把涉毒嫌疑人擅自交由不具執(zhí)法資格的社會人員處理,脫離自己監(jiān)管,以致發(fā)生敲詐勒索的行為。鄒某不依法行使人民警察的法定職權,違反法定程序辦案,其濫用職權的行為侵害了人民警察執(zhí)行公務的合法性、公正性、有效性及國家和社會對人民警察的信賴,同時還造成了敲詐勒索行為的發(fā)生,使受害人的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受到侵害,造成惡劣社會影響。鄒某的行為符合濫用職權罪的犯罪構成,應以濫用職權罪定罪處罰。鄒某的辯護律師提出的“尚未達到重大損失的程度,不宜作定罪處理”的辯護意見,法院不予采納。2016年10月17日,武漢市中級法院終審判決,法院認定派出所民警鄒某犯濫用職權罪,但免予刑事處罰。武漢市中級法院終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魯某等人有期徒刑1年3個月至緩刑,沒有參與敲詐的民警鄒某被判構成濫用職權罪,但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