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運共享單車回老家遭阻攔

新浪新聞訊,2 月 22 日晚 8 點,金平岐山派出所接到轄區(qū)內(nèi)一車站票點的報警電話,稱有人鬧事。民警隨即趕赴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一名女子手持西瓜刀,情緒十分激動。她先是砸毀票點老板的摩托車,對門口的招牌一頓亂砍,還不時威脅在場群眾,叫他們不要靠近。據(jù)票點老板萬先生回憶,當天上午,這名來自貴州的女子來到他這里,購買了一張前往貴州老家的車票。雙方談妥價格,連人帶貨,車票總共是 700 元。鋪主稱,她就把我摩托車全部砸掉,她拼命在跳,拿刀說要砍死我,要火燒我店鋪。剛把這些貨物裝到三輪車后,她就說沒錢了,只有 350 元,她拿了一張銀行卡出來,說卡里有錢,我說如果你真的是有錢的話,你等下到遵義車站以后,你再把錢打給司機就好,她說可以。這名女子準備上車時,還試圖將一輛"小鳴"共享單車搬上客車,但遭到了票站老板的拒絕。她只能將單車放回原位。鋪主說小鳴單車,她也要帶回家,我就說這部自行車,是不能上車的,她說是她買的,我說你哪里買得到這輛車,你騙別人騙得了,騙我是騙不了,這輛車是用錢也買不到的,車上是有 GPS 定位的,如果拉走這輛車,我們肯定會受到一點牽連,我們必須阻止這個行為。她當時有點生氣,但我們不拉,她也沒有辦法。到了潮州以后,她突然發(fā)飆說,不走了,后來搞到司機沒辦法,我又花了 200 元租了一輛面包車,送回來票點。"回到票點后,女子向老板索取她交的 350 元車費。經(jīng)過協(xié)商,票點扣除了為女子送貨的 50 元費用,退還她 300 元,但這名女子又要萬先生賠償她的行李損失費。這就讓萬先生感到十分荒謬。雙方協(xié)商未果。當晚 8 點,這名女子持刀來到票點鬧事,萬先生不得已,只能報警。
盜竊單車尋釁滋事被刑拘
目前這名女子趙某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公安部門依法刑事拘留。共享單車本就是公用物品,所有權屬于共享單車投放公司,趙某試圖將共享單車據(jù)為己有運回老家的做法已經(jīng)涉嫌盜竊,遭到客運站老板拒絕托運后竟然還持砍刀打砸客運站,嚴重影響了客運站的正常營業(yè)秩序及周邊居民的生命安全,其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xiàn)形式規(guī)定為四種: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④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刑法第293條規(guī)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