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父母將孩子拋到野外
狠心的父母生下孩子竟然將其扔在野地不聞不問,導致4個月大嬰兒被巨型蜥蜴吃掉了,現(xiàn)場慘不忍睹,僅剩下嬰兒手臂殘骸。這樣殘酷的行為激怒了警方,表示一定會嚴查到底,這相當于謀殺!甲米府直轄縣居民報警稱,當?shù)啬成虉雠圆輩仓邪l(fā)現(xiàn)嬰兒手臂殘骸,希望警方立即介入調查處理。
警方及法醫(yī)到達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嬰兒大概只有4個月大,尸體幾乎已被附近蜥蜴啃食干凈,并且殘骸上的咬食痕跡及唾液均確定為當?shù)仄贩N巨蜥。警方初步懷疑有女性意外懷孕后狠心將孩子丟棄野外,下一步將結合法醫(yī)數(shù)據(jù),嚴查到底。
父母是否構成不作為殺人
所謂不作為是指犯罪人有義務實施并且能夠實施某種積極的行為而未實施的行為,即應該做也能夠做而未做的情況。不作為客觀方面需要具備三個條件:
第一,行為人負有某種積極行為的義務,這是構成犯罪的不作為的前提。特定義務一般有三個來源,一是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特定義務;二是職務上或者業(yè)務上要求履行的義務;三是由行為人先行的行為而使法律所保護的某種利益處于危險狀態(tài)所產(chǎn)生的義務。
第二,行為人有履行特定義務的實際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行為人雖有某種特定義務,但由于某種原因而不具備履行該項義務的實際可能性,則不構成犯罪的不作為。
第三,行為人未履行特定義務的不作為行為導致危害結果的發(fā)生,即不作為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
不作為故意殺人罪的義務來源一般主要是自身職責和先行義務。而無論是作為父母應當負起的養(yǎng)護責任,還是將孩子帶到野外的先行行為,該父母的行為都構成了不作為的故意殺人。應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