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捕癩蛤蟆被抓
記者昨日從淳安縣森林公安局負責人處了解到,帶走陳某是因為中華蟾蜍是“三有動物”,捕獵20只以上即可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下一步將移送至檢察機關,追究陳某刑事責任?!斑@個案子很多媒體都誤讀了,寫成陳某被‘刑拘’,其實我們只是刑事傳喚了陳某,并未將其拘留?!?/p>
據淳安縣森林公安局負責人介紹,2月18日,警方接到群眾舉報,有人捕捉百余只癩蛤蟆,正在小溪邊宰殺。淳安森林警方迅速趕到現場,發(fā)現非法捕捉的癩蛤蟆有114只,其中109只已被宰殺,只有5只活體被及時放生。
警方調查得知,捕捉癩蛤蟆的是淳安縣安陽鄉(xiāng)人陳某。警方隨即刑事傳喚陳某,對其進行審查。陳某供述,捕捉這么多癩蛤蟆“主要是為了自己吃”,因此2月14日,他手提蛇皮袋在附近水庫捕捉了114只蟾蜍。2月18日,其安排朋友在小溪邊宰殺,準備享受一頓“野味”。“陳某被傳喚時,并不服氣,認為抓幾個癩蛤蟆不犯法。當時有人給他通風報信說警察要抓他,他也不以為然?!边@位負責人說。
昨日,淳安縣森林公安局負責人回應稱,“關于這個案子,目前很多媒體都誤讀了,寫成陳某被‘刑拘’。其實我們只是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而刑事強制措施有很多,刑拘是最嚴厲的一種。”這位負責人介紹,目前只是對陳某刑事傳喚審查過,并沒有對其進行控制。一些媒體報道陳某被刑拘,讓陳某的壓力很大。
非法狩獵違法,20只以上即可立案
淳安縣森林公安局負責人介紹,陳某侵犯的客體——中華蟾蜍也是“三有動物”,且當地對于兩棲類和鳥類全年禁獵。按照2001年《國家林業(yè)局公安部關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非法狩獵陸生野生動物20只以上的應予以立案,違反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非法狩獵陸生野生動物50只以上的,為重大案件;非法狩獵陸生野生動物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jié)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刑法》第341條第二款規(guī)定:“違反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進一步明確,非法狩獵野生動物二十只以上,屬于非法狩獵“情節(jié)嚴重”。
本案中陳某的行為達到了立案標準,按照刑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