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直升機展示行騙四千萬
根據中金網報道,今年39歲的章某離異后的章某放棄在老家的小商品批發(fā)生意,跟堂姐一起來到常州發(fā)展。后來在堂姐的介紹下,和幾個朋友合伙做起了“生意”。
去年8月,章某和朋友一起注冊成立了一家航空有限公司,對外聲稱經營民用直升機、航空器等業(yè)務,注冊資本上億。隨后,章某等人在常州繁華地段商場租賃下場地,將租來的直升機擺在其中展示,吸引眼球。隨后,章某等人又在鎮(zhèn)江、揚州等地成立分公司,對外以出售股權為名,以每份“股價”3900元出售公司股份。
在3個月時間里,章某靠著這樣的方法成功吸攬了4000多萬元。直到受害者到期卻拿不回錢時才報警,但是章某卻已經帶著錢款下落不明,隨后常州警方對其進行了網上追逃。
非法集資的犯罪手段
1、承諾高額回報,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
2、螺旋藻、蘆薈、火龍果、冬蟲夏草,養(yǎng)殖螞蟻、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義,騙取群眾資金;有的以開發(fā)所謂高新技術產品為名吸收公眾存款;有的編造植樹造林、集資建房等虛假項目,騙取群眾“投資入股”;有的以商鋪返租等方式,承諾高額固定收益,吸收公眾存款。
3、混淆投資理財概念,讓群眾在眼花繚亂的新名詞前失去判斷。
4、裝點門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應騙取群眾的信任。
5、利用網絡,通過虛擬空間實施犯罪、逃避打擊。
6、利用精神、人身強制或親情誘騙,不斷擴大受害群體。
非法集資如何釋義
非法集資并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資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集資是指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集資詐騙罪區(qū)別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集資詐騙罪均屬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一類,它們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經濟管理制度,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違反國家經濟管理法規(guī),破壞國家經濟管理活動,危害國計民生,使國家經濟遭受嚴重損害的行為。在主觀方面絕大多數是由故意構成,個別由過失構成。
兩者的主要區(qū)別是:
1、概念不同。前者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后者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2、客觀方面表現不同。前者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完全仿造銀行吸收存款的做法,以確定的存款期限、利率,面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白兿辔沾婵睢保侵感袨槿藶榛乇芤浴按婵睢钡男问轿展娰Y金引起麻煩,受到追究,在未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國務院批準的情況下,擅自開辦所謂的“基金”或“基金會”等,再以此名義“合法”地吸收公眾資金以開展所謂活動,還有的以吸收投資,擴大企業(yè)再生產為名,無固定利率,年底分紅,實際許以高出銀行利率很多的股息,吸收公眾存款。后者表現為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笆褂迷p騙方法”,是指行為人采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額的一種手段。“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未經有關機關批準,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
3、主觀方面不同。前者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但行為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是否已獲利,獲利數額大小,甚至虧損,資不抵債,都不影響罪名的成立。只有達到“擾亂金融秩序”的程度的,才構成犯罪。后者具有非法占有集資款的目的。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犯罪。按照法律規(guī)定,非法集資的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