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12樓跳下
據(jù)附近住戶劉女士表示,12日上午,她突然聽到街上傳來巨響,然后發(fā)現(xiàn)一名身穿校服的男童坐在地上,明顯是剛從高處墮下。2017年2月12日,山東臨沂一中學生從12樓跳下,所幸并沒有直接跌落地上,而是落在一輛汽車之上。因車身起了緩沖作用,讓他得以生還。當時男童雖驚魂未定,但身上卻無明顯血漬。

該學生事后已被送院檢查,目前,警方正就男童跳樓的原因展開調(diào)查。
故意殺人還是想要自殺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是中國刑法中少數(shù)性質(zhì)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于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于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閩南網(wǎng))
自殺分為好幾種:
1、相約自殺。指相互約定自愿共同自殺的行為。因行為人均不具有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所以對其中自殺未逞的,一般不能認為是故意殺人罪;但是,如果行為人受托而將對方殺死,繼而自殺未逞的,應構成故意殺人罪,量刑時可考慮從輕處罰;以相約自殺為名,誘騙他人自殺的,則應按故意殺人罪論處。
2、致人自殺。既由于行為人先前所實施的行為,而引起他人自殺結果的發(fā)生。對此,應區(qū)別三種情況分別處理:
(1)行為人的先前行為是正當?shù)幕蛑皇且话沐e誤、一般違法行為,他人自殺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殺者本人的心胸過于狹窄,這時不存在犯罪問題;
(2)行為人先前實施了嚴重違法行為,結果致被害人自殺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殺的結果作為一個嚴重情節(jié)考慮,將先前嚴重違法行為上升為犯罪處理。如當眾辱罵他人,致其當即自殺的,可對辱罵者以侮辱罪論處;
(3)行為人先前實施某種犯罪行為,引起被害人自殺的,只要行為人對這種自殺結果沒有故意,應按其先前的犯罪行為定罪,而將自殺結果作為量刑時考慮的一個從重或選擇較重法定刑處罰的情節(jié)。
目前警方正在調(diào)查相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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