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1.3萬元糾紛施暴
成都商報消息,陳發(fā)良告訴記者,對兩姐弟下如此狠手的人,正是孩子的姑父楊昌才,而之所以這樣對兩個孩子,僅僅是因為陳楊兩家之間一萬三千元錢的糾紛。
在醫(yī)院病床上,成都商報記者見到了受傷的露露和浩浩,以及奶奶魏素芳。魏素芳回憶,事情發(fā)生在1月11日?!澳翘旌芾洌?guī)е鴥蓚€孫娃子去找楊昌才要一床被子。”據魏素芳說,一見面,楊昌才就追問欠款什么時候歸還,隨后起了爭執(zhí),“楊昌才一耳光給我扇了過來,然后隨手撿起地上的石頭就來打我。我一下子就被他砸暈了過去?!编従又x女士是事發(fā)當天的目擊者,當時眼前的一幕,讓她驚呆了,楊昌才正舉著西瓜大小的石頭,使勁往4歲的露露頭上砸,自己的丈夫和楊昌才的愛人不停勸阻,也止不住楊昌才瘋狂的行為。而一旁,魏素芳和孫子浩浩已經倒在地上,旁邊流下一灘血跡,滿臉是血的露露哭得撕心裂肺。后來,圍觀的人報警并撥打了120,將受傷的三人送往了醫(yī)院。
孩子的父親陳發(fā)良說,打人者楊昌才是兩個孩子的姑父,之所以突然對兩個孩子下如此狠手,是因為陳楊兩家有一萬三千元的經濟糾紛。楊昌才的舉動,讓周圍的鄰居熟人都非常意外,周圍的鄰居以及陳發(fā)良一家都認為楊昌才沒有精神方面的問題。事發(fā)后,楊昌才已經潛逃。目前警方對楊昌才的抓捕工作正在進行中。
法律知識普及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并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只有當自傷行為是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guī)范時,才構成犯罪。
根據刑法規(guī)定犯該罪的
(一)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 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 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