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被捕
1月20日,外媒報道周立波在美國因非法持有槍支和管制藥物而被捕。美國中文報紙世界日報目前確認了此消息。

據(jù)外媒報道,美國警方1月19日公布,周立波深夜開車蛇行,在長島萊亭頓被警攔截搜查。交通執(zhí)法人員于19日凌晨12時7分攔下該車,搜出一把柯爾特野馬手槍,以及兩袋可卡因。警方立即逮捕駕駛周立波與副駕駛座的另一男子,兩人被捕時配合警方。兩人被控非法持有管制藥物、非法持有武器、非法持有槍支罪名,而周立波還被加控開車使用手機。兩人將在20日過堂。
美國中文報紙世界日報隨后向紐約警察局確認,周立波被捕的消息屬實。但目前警方不愿意就罪名和是否藏有槍支、可卡因等細節(jié)進行回復,案件將于紐約時間20日上午10點(即北京時間20日晚11點)第一次開庭。(來源:網(wǎng)易新聞)
因涉槍涉毒于今晚開庭受審
我國公民在國外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之后還會被我國刑法處罰嗎?我國刑法的表述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guī)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guī)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guī)定之罪的,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