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驗男友是否真心"綁架"自己
1月5日,邵東縣公安局公開通報稱,2017年1月1日中午12時許,邵東的曾先生突然收到一條來自女朋友趙某微信號發(fā)來的消息,稱其女朋友被綁架,并要求曾某須支付2萬元贖金才能讓趙某平安回家。隨后,該微信還發(fā)來了兩張沒有露臉的女子被綁架的照片以及幾段小視頻。
上述通報提到,曾某見狀,立刻撥打女友趙某的電話,接電話的是一名陌生男子。隨后,曾某趕到趙某的租房處,發(fā)現(xiàn)女友趙某不在房內。曾某此時覺得女友可能真被綁架,故立刻報警。警方通過線索匯集,鎖定一輛白色越野車有重大嫌疑,該車于2017年1月1日晚停留在邵東縣某賓館外。隨后,警方立即部署抓捕行動。1月1日20時30分左右,民警在該賓館內找到趙某,同時抓獲嫌疑人王某。
經(jīng)警方查證,趙某因經(jīng)常和男友曾某發(fā)生爭吵,覺得自己和曾某的感情出現(xiàn)了裂痕。為驗證男友是否對自己是真心實意,她竟然突發(fā)奇想:偽裝自己被“綁架”,索取贖金試探曾某對自己的態(tài)度。
通報稱,趙某前不久通過微信認識了一個叫王某的30歲新邵籍網(wǎng)友,趙某將這個想法告訴了王某,并要求王某協(xié)助她。王某在明知該行為會觸犯法律的情況下答應了趙某。王某幫趙某購買膠帶,將趙某手腳用膠帶捆綁并拍攝被綁圖片。隨后,王某還接聽了曾某的來電冒稱綁匪。趙某將自己被捆綁的圖片和視頻通過微信發(fā)送給曾某以制造被綁架的假象,并向曾某索要兩萬元贖金。(來源:澎湃新聞網(wǎng))
女子被拘7天
最終,邵東警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guī)定,趙某因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被邵東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王某因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被邵東縣公安局依法行拘留5日。
法律知識普及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行為人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財物,就構成了敲詐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為人僅僅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被害人并未產生恐懼情緒,因而沒有交出財物;或者被害人雖然產生了恐懼,但并未交出財物,均屬于敲詐勒索罪的未遂。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敲詐勒索罪是一種重要的侵犯財產罪,其犯罪對象是公私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