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追剮蹭貨車被軋死
重型貨車司機田彥輝在行駛過程中,與邢某的貨車發(fā)生剮蹭,田彥輝并未理睬這一情況徑自離開,邢某則在后追趕。在一路口紅綠燈處,邢某追上田彥輝,其下車來到田彥輝貨車駕駛室外,試圖交涉。田彥輝此時駕車擠壓邢某,導致正在拽車門的邢某摔倒在地,被重貨碾軋致死。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審理了此案,認定田彥輝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檢方指控,被告人田彥輝于2016年3月1日10時許,駕駛一輛重型自卸貨車與被害人邢某駕駛的普通貨車發(fā)生剮蹭后逃離,邢某隨后駕車緊跟田彥輝,在順義區(qū)順密路某路口紅綠燈處,邢某下車抓住田彥輝駕駛車輛的車門與其交涉,田彥輝駕車擠壓邢某,造成邢某雙下肢被碾軋,致創(chuàng)傷性休克死亡。檢方認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肇事者被判刑15年
法院認為,田彥輝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鑒于被告人田彥輝能夠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其親友代為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經(jīng)濟損失,被害人近親屬對田彥輝予以諒解以及本案具體情節(jié),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院最終認定田彥輝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來源: 北青網(wǎng)-北京青年報)
故意殺人罪
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quán)利罪的一種。是中國刑法中少數(shù)性質(zhì)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
對于故意殺人罪的量刑處罰一般分為兩種情況:
1、情節(jié)嚴重的犯故意殺人罪
犯本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于情節(jié)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如:
(1)出于圖財、奸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
(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
(3)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4)產(chǎn)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殺人等等。
2、情節(jié)較輕的犯故意殺人罪
犯故意殺人罪,情節(jié)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jù)司法實踐,主要包括:
(1)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于不義的兒女實施這種行為;
(2)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其一,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其二,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tài)下當場實施。
(3)受囑托殺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請求、自愿而幫助其自殺;
(4)幫助他人自殺;
(5)生母溺嬰,即出于無力撫養(yǎng)、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但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發(fā)現(xiàn)所生的是女兒而加以溺殺的,其主觀動機極為卑劣,則不能以故意殺人罪的情節(jié)較輕情況論處。)
(6)防衛(wèi)過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