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搶劫嫌錢少竟強奸女主人
12月19日1時許,共青城市警方接到一名中年婦女報警,稱自己在市區(qū)發(fā)展大道一小區(qū)家中被一名陌生男子搶劫、強奸。

接警后,共青城市公安局迅速啟動重大警情響應(yīng)機制,指派刑偵大隊迅速進行現(xiàn)場勘驗、先期偵查和情報研判等工作。與此同時,副市長、公安局長張明立刻啟動專案程序,親任專案組組長,連夜部署研究案件偵破工作。
經(jīng)被害人陳述,其18日晚離開將房門鎖上,于19日凌晨1時許回家時發(fā)現(xiàn)門鎖異常,在開門準備開燈時,發(fā)現(xiàn)家中電源被關(guān),其立刻被一名男子拉倒在地,該男子用菜刀挾持至房間內(nèi),被逼問錢的藏處,犯罪嫌疑人未得逞遂要挾稱如不給錢財即強奸被害人,但被害人確無錢財,遂將被害人強奸,并逼迫被害人從包中掏出了僅有的一百余元給犯罪嫌疑人,之后便逃離現(xiàn)場。
通過專案組細致大量的調(diào)查走訪取證工作,共青城市警方很快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初步"畫像",為案件偵破提供了方向。隨后,在在市局刑偵、技偵的大力協(xié)助以及江益派出所、鎮(zhèn)政府工作人員的連夜配合下,專案組民警僅用43小時便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藏身地點。
12月20日21時許,全體參戰(zhàn)人員兵分四路對犯罪嫌疑人藏匿的區(qū)域形成包圍圈。確定犯罪嫌疑人具體位置為共青城市江益鎮(zhèn)新建公路旁某養(yǎng)雞場后,民警果斷出擊,將該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江某(都昌人)成功抓獲。
經(jīng)突審,犯罪嫌疑人江某對自己涉嫌入室搶劫強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江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深挖中。(中國江西網(wǎng))
男子將會面對兩罪并罰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構(gòu)成搶劫罪。入戶搶劫屬于搶劫罪中的嚴重情形之一,將會處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fā)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fā)生性關(guān)系的行為。強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強制性交),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的一種行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因此,男子將會面對搶劫罪、強奸罪兩罪并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