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等車被搶劫強奸
臺海網(wǎng)訊 阿麗(化名)怎么也想不到,大白天在路邊等車,竟然等來一場劫難:被人持刀劫持到偏僻地方,綁住雙手雙腳,還用衣服塞住她的嘴巴然后實施強奸。完事后嫌疑人還拿著她的手提包逃走了……
事發(fā)11月13日13時,阿麗說,當天13時許,她在324國道內(nèi)丁農(nóng)場附近,準備坐車去角美鎮(zhèn)區(qū)買東西。馬路對面一名男子突然靠近,用外套套住她的頭,并持一把刀抵住她的脖子,劫持她走了200米遠。在一棟廢舊的廠房前,男子停下腳步,并把阿麗頭上的外套取下。
這時,阿麗還是壯著膽子想與這男子搏斗一番。她用手死死地抓住刀,沒料到刀片斷了,掉在地上,阿麗的手也被割傷了。
但是此舉,惹怒了該男子。男子抓住阿麗的頭發(fā),將其按在地上,從地上撿起一根繩子,從后邊綁住阿麗的雙手,然后又解開阿麗腳上的鞋帶,綁住她的雙腳,然后對阿麗實施強奸……
作案結(jié)束,男子把阿麗抱起來,扔到旁邊一米多高的草叢里,然后拿著阿麗的手提包逃離現(xiàn)場,手提包里有一部手機和100多元現(xiàn)金。
男子走后,阿麗掙扎著滾到廢棄廠房的鐵門處,在鐵門上慢慢磨斷了手上的繩子,跑到國道上,搭了一輛摩的,到角美派出所報案。
嫌疑人作案為證明自己
接到報案后,臺商區(qū)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立即成立了專案組,開始偵查。
調(diào)取周某的身份信息后,受害人阿麗一眼認出就是他!很快,警方掌握到,周某又在廈門市海滄區(qū)租了一間房子。17日18時許,周某被蹲守的民警抓獲。
蔡警官介紹,周某之前因為盜竊罪,在陜西被判刑11年,實際服刑8年,今年7月份出獄,之后因為夫妻感情不好,妻子嫌棄他性無能,吵著要離婚。案發(fā)當天,周某與妻子通電話時,又和妻子吵了一架。之后周某漫無目的,從新陽搭乘公交車來到了角美動車站,“下車后,周某又走到內(nèi)丁農(nóng)場附近,剛好看到馬路對面有個女子在玩手機,在觀察了一段時間發(fā)現(xiàn)四周無人后,周某決定對女子動手,想證明自己‘行’”。
目前,龍海檢察院以涉嫌搶劫強奸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
強奸罪如何量刑
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fā)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fā)生性關(guān)系的行為。強奸罪客觀上必須具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tài)或利用婦女處于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tài)而乘機實行奸淫的行為。
我國刑法規(guī)定,犯該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