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遭網絡欺凌自殺
近日,美國德克薩斯州一名18歲的高中生遭網絡欺凌,后自殺身亡。據悉,她自殺的原因是網絡欺凌,多年來,網絡上一直有一群匿名人士拿她的體重開玩笑,在網絡上惡意捉弄布蘭迪。布蘭迪的姐姐表示那些人會給布蘭迪做惡意的約會網站,公開她的電話、照片,還對她的年齡造假。
她選擇自殺結束了自己的生命。瞬間,鮮血與悲痛在這個原本溫馨的家庭中彌漫開來,久久不能散去。而促使她自殺的原因,就是網絡暴力。
布蘭迪的姐姐:我聽到有人哭,就跑上樓,我看到布蘭迪靠在墻上,拿著一把槍指著自己的胸口,我對她說:布蘭迪別這樣!不要!
然而,她并沒能挽回妹妹的生命。對于布蘭迪的死,布蘭迪一家都將原因歸咎于網絡暴力。多年來,網絡上一直有一群匿名人士拿她的體重開玩笑,在網絡上惡意捉弄布蘭迪。布蘭迪的家人為此多次報警,但都無濟于事。
公布他人隱私致人自殺如何認定處罰
公布他人隱私致人自殺如何認定處罰,該情況已經構成了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侮辱罪客觀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敗壞他人名譽;主觀上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為會造成敗壞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fā)生。另外根據《刑法》規(guī)定,只有情節(jié)嚴重的侮辱行為才構成本罪。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稇椃ā返?8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彼^人格尊嚴,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處的社會環(huán)境、地位、聲望、工作環(huán)境、家庭關系等各種客觀條件而對自己或他人的人格價值和社會價值的認識和尊重。所謂名譽,是指公民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名望聲譽,是一個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譽等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所謂名譽權,是指以名譽的維護和安全為內容的人格權。[4]
本罪的犯罪對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單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團體、組織,不構成侮辱罪。在公眾場合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和《刑法》第299條之規(guī)定,應以侮辱國旗、國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侮辱他人的行為。行為的主要手段有:
(1)暴力侮辱人身,這里所講的暴力,僅指作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糞便潑人,以墨涂人,強剪頭發(fā),強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動作等,而不是指毆打、傷害身體健康的暴力。如果行為人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和行為,則應以傷害罪論處。
(2)采用言語進行侮辱,即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被害人進行嘲笑、辱罵,使其當眾出丑,難以忍受,如口頭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隱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報、小字報、圖畫、漫畫、信件、書刊或者其他公開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隱私,詆毀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18歲的高中生被公布隱私,惡意欺凌,行為人的行為已經構成那個了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