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新片疑詐騙
據北青網報道,王寶強新電影《大鬧天竺》將于下個月上映,近日有報道稱,承銷平臺京金聯(lián)以投資王寶強賀歲電影《大鬧天竺》的名義向投資人募集資金,期限一年,固定年化收益14.3%,按月付息,美其名曰“娛樂寶一號”。但據投資者反應,“娛樂寶一號”自從七月份就停止兌付利息,也未給投資人任何說法。對此甚至有網友到王寶強微博下留言要說法。
對此,《大鬧天竺》片方發(fā)聲明表示該眾籌案件的騙局,電影官方與之無任何關系,并未給予任何授權。并且譴責無恥的詐騙行為,將采取法律措施。
什么是集資詐騙?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
在司法實踐中,集資詐騙罪客觀上有以下幾種表現(xiàn)形式:
(1)集資后攜帶集資款潛逃的;
(2)未將集資款按約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揮霍、濫用,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向集資者允諾到期支付超過銀行同期最高浮動利率50%以上的高回報率的。
集資是通過使用詐騙方法實施的。所謂使用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謊言,捏造或者隱瞞事實真相,騙取他人的資金的行為。在實踐中,犯罪分子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行為主要是利用公眾缺乏投資知識、盲目進行投資的心理,鉆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活動紛繁復雜、投資法制不健全的空子進行的。如有的行為人謊稱其集資得到政府領導和有關主管部門同意,有時甚至偽造有關批件,以騙取社會公眾信任;有的大肆登載虛假廣告,引起社會公眾投資盈利心理;有的打著舉辦集體企業(yè)或發(fā)展高科技的幌子,以良好的經濟效益和優(yōu)厚的紅利為誘餌;有的虛構實際上并不存在的企業(yè)或企業(yè)計劃。只要行為人采用了隱瞞真相或虛構事實的方法進行集資的,均屬于使用欺騙方法非法集資行為。
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才構成犯罪。否則,不構成犯罪。
集資詐騙罪是嚴重的刑事犯罪,最高面臨無期徒刑的嚴重處罰,律師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階段都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甚至是決定性作用,律師越早的介入案件就能更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為犯罪嫌疑人早日爭取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