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你瞅啥"起爭執(zhí)
新文化吉林訊 近日,網友“江邊跐溜坡”在微信平臺上發(fā)布消息稱,吉林市龍?zhí)秴^(qū)火電住宅小區(qū)附近一家煙酒行門前起爭執(zhí),一男子被人連刺兩刀。
記者撥打該消息中留下的聯(lián)系方式,一名女士稱,她是傷者母親,事發(fā)8日凌晨4點,24歲的兒子小木(化名)與兩三個朋友在自家煙酒行內喝酒。其間,小木外出倒垃圾,在店門口附近遇到三名正在爭吵的男子。
“對方也喝了酒,我兒子就瞅了一眼,對方挺不高興,就問 你瞅啥啊 ,我兒子回了一句 瞅一眼咋的了 ,雙方就發(fā)生了爭執(zhí)?!毙∧灸赣H稱,對方三人中,一名穿天藍色羽絨服的男子與兒子發(fā)生了肢體沖突,另外兩個人一直拉架,爭執(zhí)很快就結束了,三人打了一輛出租車離開了現(xiàn)場。
5分鐘后,出租車又返回了現(xiàn)場,穿天藍色羽絨服的男子走到煙酒行門前?!拔覂鹤釉陂T口打電話,見他回來,就問他要干啥,沒想到他突然掏出一把刀,直接刺向我兒子。”小木母親說。
小木母親稱,事發(fā)后,小木身體流了很多血,被送到附近醫(yī)院救治。經初步檢查,小木右背部被刺傷、腹壁刀刺傷、右手無名指外傷,當晚醫(yī)護人員對他進行了手術。
“行兇者還威脅我兒子,如果報警,還要繼續(xù)用刀傷害他。”小木母親稱,行兇者年齡在30歲左右,身高約1.75米,體型微胖?!跋M麖V大市民幫忙提供線索,特別是那天拉過兇手的出租車司機,助警方早日破案?!毙∧灸赣H說。
昨天,記者了解到,小木已經出院,回家休養(yǎng),等著拆線。
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法律知識普及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屬于故意傷害罪的結果加重犯,它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傷害結果的發(fā)生,結果卻出乎意料的造成了死亡,即對傷害,行為人具有主觀上的故意,但對死亡的結果,其主觀上具有過失且只有過失。
(1)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并且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結果。
(2)主觀方面,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傷害結果的發(fā)生,但是并不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結果的發(fā)生,也就是說有致人傷害的故意而沒有致人死亡的故意,主觀上是故意加過失的雙重罪過。
根據《刑法》第234條的規(guī)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起刑為10年,適用死刑。在刑事訴訟事務中,“以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及家屬積極作出民事賠償作為酌定情節(jié)在量刑中被充分考慮”已在司法實踐中被普通運用。因此,民事賠償部分的解決將直接影響對犯罪嫌疑人判處實刑的期限。
就故意傷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層法院提起公訴,則一般對犯罪嫌疑人比較有利,既不會判處無期以上徒刑,如果積極賠償,則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訴,即使積極賠償,最終也會使用上刑限。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狈盖翱钭?,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