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教練猥褻14歲少女
都市女報訊,今年8月初,市民蔣先生的女兒在槐蔭區(qū)文體活動中心游泳館學游泳的過程中,遭遇游泳教練猥褻。至今,該游泳館仍未出面給蔣先生一家人公開道歉,這讓蔣先生氣憤不已。
今年8月初,市民蔣先生14歲的女兒萌萌(化名)在槐蔭區(qū)文體活動中心游泳館學習游泳;8月底,當家人陪萌萌去上最后一節(jié)游泳課時卻發(fā)現(xiàn)孩子不敢下水?!爱敃r是孩子姑姑陪著去的,看到孩子不敢下水,覺得挺詫異。”蔣先生說,經(jīng)過一番追問,萌萌才向家人說出不敢下水的原因。
并發(fā)不雅視頻騷擾
原來,在之前上游泳課期間,萌萌曾遭到該游泳館內(nèi)一名湯姓教練的猥褻。萌萌姑姑得知此事后,立馬與蔣先生取得聯(lián)系,并當場報警,“覺得這里比較正規(guī)才讓孩子來學游泳,沒想到會出這種事?!笔Y先生說,湯教練并非萌萌的游泳教練,而是其他班的教練,湯教練主動要求教孩子潛游,趁機在水里摸孩子身體,“當時孩子光害怕了,也不敢說?!碑斆让壬系降箶?shù)第二節(jié)游泳課時,該教練還加過萌萌的微信,并發(fā)過不雅視頻和信息。
12月11日,公安機關已結此案,給予湯姓教練現(xiàn)金處罰。該案件再進一步審理中。
法律知識普及
猥褻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猥褻罪只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男性 女性或者兒童的意志,強制猥褻或侮辱男性 女性或者兒童,并且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他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褻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二):聚眾或者在公眾場合猥褻他人的。
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時,可以依據(jù)治安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處罰: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jié)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需要注意的是,罪與非罪的認定界線就在于是否使用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