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因家庭矛盾殺害姥爺姥姥

華商報訊,11月28日,一對老夫婦在出租屋內被害,數日后才被發(fā)現。據了解,被害老夫婦平時跟外孫女田某住在一起。11月23日,田某和姥爺因為家庭矛盾發(fā)生口角,一氣之下她竟然用隨身攜帶的匕首將姥爺刺死。行兇后,田某換衣服準備離開時,恰好姥姥買菜回來。姥姥看見老伴遇害準備呼救,也被外孫女用匕首刺死。作案后,田某若無其事地離開現場。11月24日,也就是殺害姥姥姥爺的第二天,田某還和父母一起去四川旅游。直到11月26日,老兩口的兒子來探望,才發(fā)現二老已經遇害。警方調查發(fā)現,田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1月26日晚,警方在重慶將田某抓獲。今年25歲的田某是西安一所高校的大學生。田某的家長稱,孩子有精神類疾病,因從小練習武術,田某的性格和打扮都很像男孩子。
從小習武性格打扮像男孩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來到事發(fā)小區(qū),看到事發(fā)房間大門仍緊閉,小區(qū)不少住戶都已聽說嫌疑人被抓獲的消息。住在1號樓的李女士說:“警察來的那天就有人說是老兩口的外孫女干的,當時我還不相信,那么小的娃咋能對自己的親人下手呢?!弊?號樓的王先生說,他以前見過老兩口和外孫女一起出門,那孩子從打扮上看像男孩,平時看著也挺乖的。目前,警方已將嫌疑人田某帶回西安,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是中國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故意殺人罪的,情節(jié)嚴重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圖財、奸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
(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
(3)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4)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殺人等等。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因家庭矛盾產生口角殺害與之共同生活朝夕相處的姥姥姥爺,屬于情節(jié)嚴重的殺害至親的行為,應以故意殺人罪從重處罰。
刑法第十八條將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問題區(qū)分為三種情況,即完全的精神病人、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根據刑法規(guī)定,對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實施了刑法規(guī)定的危害行為,造成危害結果的,不負刑事責任。
對于間歇性的精神病人犯罪,依照刑法的規(guī)定,在其頭腦清醒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對尚未完全喪失辨認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犯罪嫌疑人父母稱其有精神疾病,但其作案時是否發(fā)病,是否喪失辨認能力,是否需要負刑事責任,還需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鑒定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