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大學生被迫和假特種兵開房
根據(jù)柳州新聞網(wǎng)報道,犯罪嫌疑人黃某曾因在東莞因為強奸 13 歲的幼女,被判刑 5 年半直到今年 3 月份才刑滿釋放。在黃某從監(jiān)獄出來的路上,看到路邊有賣軍用品的店,就去買了一些軍人服裝。
在小琴在今年暑假期間回百色老家的路上,剛好遇到黃某到她家準備行騙,當時黃某一眼就看上了小琴,于是謊稱自己是廣州某部隊的特種兵,有辦法幫小琴的弟弟去部隊當兵??吹近S某穿著軍裝,小琴及其父母都相信黃某有能力幫忙,在給了 4800 塊錢給黃某的同時,小琴還被黃某騙到了縣城,并讓小琴和他一起到賓館拿東西。
然而,小琴一進賓館房間,黃某就把門關上反鎖,開始施暴。并拍了大量小琴的裸照,威脅她說,如果報警,就把她的名聲搞臭。由于害怕,小琴沒報警,而是選擇了忍氣吞聲??吹叫∏贈]有報警,黃某變得更加瘋狂,不斷威脅小琴出來和他開房。這期間,小琴甚至試圖割脈自殺,求黃某放過她,但都無濟于事。9 月底,小琴到梧州實習,黃某也跟著去,要求小琴必須跟他在外面租房住。
二、冒充軍人怎么處罰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是指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行為。具體表現(xiàn)形式多種多樣,如穿戴軍人服飾行騙,使用偽造的軍人證件行騙,等等。
按照我國《刑法》第372條之規(guī)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而情節(jié)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
因此,冒充軍人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
三、強行與女大學生發(fā)生性關系怎么處罰
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fā)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fā)生性關系的行為。
強奸罪必須是違背了婦女的真實意愿,且行為人必須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婦女發(fā)生性關系的行為。這里所說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對被害婦女施以毆打或人身強制等危害婦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婦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脅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對被害婦女施以威脅、恫嚇,進行精神上的強制,以迫使婦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手段。如以揭發(fā)被害人的隱私相威脅的。
據(jù)此,警方提醒廣大民眾,對于穿戴有軍人或警察標識的陌生人,以各種名義到家里面索要錢財,或者是有其他要求的時候,不要輕易相信。我們要要核實他們的證件,也可以找相關部門進行身份核實;對于女生來說,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更不應該輕易跟陌生的、不熟悉的男人單獨相處。受到不法侵害之后,要勇敢及時地報警,不要因為擔心或害怕選擇應該站出來,選擇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