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金額不吉利撞加油機
11月10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發(fā)布消息稱,11月7日晚,長韶婁高速花明樓服務區(qū)A區(qū)加油站,一司機加完油后,發(fā)現(xiàn)加油金額“不吉利”,開車將加油機撞倒,砸到一輛正在加油的轎車。在此過程中,一名加油站工作人員受傷。
據(jù)加油站工作人員反映,涉事司機開車進站后,要求將油箱加滿。等到加油槍跳槍后,司機看到加油的金額為233元,立馬不高興了,認為這個數(shù)字很不吉利,在溝通無果的情況下,該司機上車一腳油門撞向加油機。隨后,加油站其他工作人員報了警。
民警趕到現(xiàn)場時,只見一輛白色轎車將加油機撞得“連根拔起”,砸在一輛黑色轎車上,加油機底座的輸油管和電纜線全部裸露在外,地上還有少許泄漏的汽油,一位穿工作服的加油員滿臉是血坐在地上。隨后,受傷的加油站工作人員被送醫(yī)治療,肇事司機也被警方帶走。
據(jù)了解,該司機以危險方法惡意破壞公共設施,以及造成人員受傷和財產(chǎn)損失,除了將面臨法律懲罰外,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目前,案件正在處理中。
破壞公共設施罪
現(xiàn)代化的交通工具如航海、航空交通工具以及交通設施中,往往會使用一些無線電通信、導航設施。鐵路部門為保障鐵路交通運輸安全,具有自己的專用通訊設施。對交通工具、交通設施中的通訊設施進行破壞,不僅會危及通訊方面的公共安全,更主要的是還會危及交通運輸方面的安全。如因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中的通訊設施,足以發(fā)生火車、船只、航空器等傾覆或毀壞的,又觸犯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對之,應當擇重罪即破壞交通工具罪或破壞交通設施罪處罰。倘若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中的通訊設施,不足以危及交通運輸安全,但足以危害通訊公共安全的,則就應認定為本罪。
處罰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造成嚴重后果,不限于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應結合本罪的特點,綜合案件情節(jié),如破壞的通訊設備的性質、嚴重程度,通訊中斷的性質、時間長短、影響面以及直接造成的危害結果等,全面考慮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