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官員露宿街邊
從玩紙牌游戲小賭到赴澳門大賭,從挪用公款填賭資到攜款潛逃,湖南省安鄉(xiāng)縣財政局工資發(fā)放中心原主任兼社控辦主任徐麗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潛逃泰國期間過著行尸走肉般的生活。
回國自首后,她在看守所見到了分別1000多個日日夜夜的女兒,當看到以前總是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女兒身上衣服卻寒酸了許多時,她假裝堅強,輕聲安慰著她。當女兒轉(zhuǎn)身離開后,她覺得整個世界的淚水都從眼眶中迸出來了。如果她沒有犯罪,女兒會和別的小朋友一樣,健康快樂地成長。
深讀注意到,10月18日,中紀委網(wǎng)站刊登了徐麗的懺悔錄,文中講述其如何走向犯罪以及痛苦的逃亡經(jīng)歷,讀來令人唏噓,也令人警醒。(來源:中國青年網(wǎng))
回國自首如何量刑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guān)或其他有關(guān)機關(guān)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
《刑法》第67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處死刑的可能。如果對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過于普遍地從寬處罰會產(chǎn)生弊病,與預(yù)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對社會危害大的罪名。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guān)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