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違法占地建房
據(jù)人民網訊,村民違法占地建房,共有330多人,耕地面積69畝,平均每人0.21畝,人多地少,土地資源尤為寶貴。
2013年,南洋村部分村民在現(xiàn)有住房面積都已足額的情況下,沒有報批手續(xù),由村干部帶頭,在良田里開始進行違章建設,地點就在桃渚鎮(zhèn)政府后門200米處。2015年10月,一些村干部和村民變本加厲地占地建房(見上圖、下圖),導致大量良田被毀。
筆者曾多次向桃渚鎮(zhèn)人民政府及臨海市信訪部門反映,但違法建設行為至今未得到處理。
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數(shù)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行為。
二、非法占用耕地罪
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數(shù)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guī)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數(shù)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guī)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數(shù)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占用耕地“數(shù)量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yè)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法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