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陜西藝考非法提供答案一案宣判
中國青年報訊,日前,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qū)人民法院對毛文等7人非法提供試題、答案一案進行公開宣判,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西安市審結的第一起非法提供試題、答案案件。
2016年1月9日,陜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播音編導專業(yè)課考試舉行。考生白華、楊健在考試中,先后用手機將試卷拍照,并通過微信發(fā)送給考場外其參加的培訓學校的老師信國明、毛文、索惠等。
為方便解題作弊,毛文又建立微信群,將協(xié)同作弊的索惠、信國明等拉進群里,并在考場附近的咖啡館內解答了試題,并在考試時間,分別發(fā)送到其培訓學校的QQ總群、微信群、在該校參加2016年藝考培訓的藝考學生群,并發(fā)送給楊健。
看到答案后,培訓學校老師牟方方、王江、索惠、信國明又先后將考試答案發(fā)送給該培訓學校在咸陽、漢中各地的分校微信群及白華等考生。
9天后,本案7名被告人全部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長安區(qū)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毛文等7人明知2016年藝考編導類考試筆試為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級考試,仍實施考試作弊行為,為他人提供試題、答案,又在考試時間內將答案發(fā)給相關考生及所在學校的微信群,7人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提供試題、答案罪。
二、新罪如何處罰
非法提供試題、答案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設的一項罪名之一。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p>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p>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法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