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請丈夫再娶一個
妻子請丈夫再娶一個,照顧孩子和滿足丈夫性需求。據(jù)外媒報道,美國佛羅里達州一位名叫DeAnna Rivas的女子懇請丈夫Manny Rivas接受一位女士進入他們的婚姻,幫助她照顧孩子,并滿足丈夫的性需求。于是,27歲的Deanna與28歲的Manny,共同與20歲的Melissa James訂婚。三人一同住在佛羅里達州勞德代爾堡,并共享一張?zhí)卮笈P床。此前,Deanna與Manny共同育有兩名小孩,分別是7歲的Vaneza與4歲的Gabriel。他們計劃,當其他二人出門工作時,Melissa James可以幫忙照顧兩人的孩子。這對夫妻還堅持,Melissa就如同孩子的母親一樣。盡管佛羅里達州的法律并不承認此種婚姻形式,但三人還是計劃將來生活在一起。
重婚罪的法律規(guī)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谥鼗閲乐厍址噶藷o過錯方的人身權利,妨害與破壞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因而許多國家的刑法都確定重婚是一種應受刑罰處罰的犯罪行為。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于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xù)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p>
同時,由于重婚行為導致離婚的,重婚一方還應根據(jù)無過錯一方的請求進行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重婚是破壞國家婚姻制度的犯罪行為,律師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階段都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甚至是決定性作用,律師越早的介入案件就能更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為犯罪嫌疑人早日爭取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