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嫌工作累辭職實施盜竊
據(jù)天津北方網(wǎng)訊,男子因生活拮據(jù),竟對之前曾任職過的菜市場批發(fā)店下手,連續(xù)盜竊十余次,并將賊手伸向了周邊批發(fā)店。嫌疑人李某某本來是在菜市場一家批發(fā)店上班,因嫌工作累,便辭職回家。沒有工作的他因生活拮據(jù),動起了歪主意。李某某陸續(xù)得手后,逐漸沉浸在這種不勞而獲的喜悅中,花錢也是大手大腳起來。他怕店主發(fā)現(xiàn),每次偷的金額不多,可是專偷一家已經(jīng)不能滿足他的花銷,貪婪的他便打起了其他家批發(fā)店的主意,今年9月底10月初期間,他開始對其他家批發(fā)店撬門撬窗盜竊財物。共有6家批發(fā)店被盜,涉案金額達2萬余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二、所盜金額已構(gòu)成犯罪
盜竊罪(刑法第264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如何根據(jù)盜竊金額進行量刑的呢?
(一)盜竊數(shù)額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標準:
1000元以上不滿2500元的,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個月或單處罰金;
2500元以上不滿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
4000元以上不滿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
7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盜竊數(shù)額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標準:
10000元以上不滿1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
17000元以上不滿2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滿31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
31000元以上不滿38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
38000元以上不滿45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
45000以上不滿52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
52000元以上不滿6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三)盜竊數(shù)額特別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無期徒刑的量刑標準:
60000元以上不滿78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
78000元以上不滿96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
96000元以上不滿11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
114000元以上不滿132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
132000元以上不滿15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
150000元以上的處無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