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千年石窟被嚴重損毀
10日上午9點11分,云南本地知名博主@直播云南發(fā)布信息稱,昆明版“龍門石窟”瀕臨毀滅。
法華寺石窟內,佛頭被敲碎,又被人惡作劇畫上了猙獰圖案,書法精湛的“晚照”摩崖石刻,完全被涂鴉所遮蓋。昆明唯一的石刻臥佛,被難以計數(shù)的涂鴉侵蝕到令人發(fā)指的地步。
出門旅游是為調劑心情,增長見識。紀念旅程的方式多種多樣,我們倡議文明旅游,反對破壞文物!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嚴重破壞文物的行為將受到刑事處罰!
二、嚴重破壞文物或判罪入獄
故意損毀文物罪,是指違反文物保護法規(guī),明知是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認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損毀的行為。
破壞文物罪包括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刑法324條規(guī)定:
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破壞文物但尚不構成犯罪的,也是違法行為,將受到行政處罰(拘役、罰款等),以及承擔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