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樂死在我國合法嗎
在我國,救死扶傷是公民的道義責任,是醫(yī)務人員的職業(yè)責任。對生命垂危、痛不欲生的患者,應盡量給予醫(yī)務上的治療和精神上的安慰,以減輕其痛苦。人為地提前結束患者生命的行為,還難以得到一般國民的認同;即使被害人同意,這種殺人行為也是對他人生命的侵害。
二、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
在實踐中實施安樂死的行為主要有的三種情況:
(一)沒有縮短患者生命的安樂死(即真正的安樂死),這種行為不成立犯罪;
(二)具有縮短生命危險的安樂死(間接安樂死)。這種行為雖然具有縮短患者生命的危險,但事實上沒有縮短患者生命,因此也不成立故意殺人罪;
(三)作為縮短患者生命手段的安樂死(積極的安樂死),即為了免除患者的痛苦,而提前結束其生命。這種積極的安樂死行為,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就目前來說,人為地提前結束患者生命的行為,還難以得到一般公民的認同;即使被害人同意,這種殺人行為也是對他人生命的侵害。特別是在法律對實行積極的安樂死的條件、方法、程序等還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情況下,實行積極的安樂死所產(chǎn)生的其它一系列后果不堪設想。因此在法律未允許實行積極安樂死的情況下,實行積極安樂死的行為,仍然構成故意殺人罪;既不能認為這種行為不符合故意殺人罪的犯罪構成,也不宜以刑法第13條的但書為根據(jù)宣告無罪。當然,量刑時可以從寬處罰。
如果您有其它疑問,可以向法邦網(wǎng)的律師進行咨詢,我們會為您提供專業(yè)的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