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用騷擾電話引起回撥吸費
某大學的學生小陳的手機響了一聲,然后就莫名其妙地掛斷了,小陳一看號碼是13開頭的11位號碼。換了往常,小陳肯定不會回撥過去,但是最近在應聘求職期,小陳怕自己錯過了招聘單位的面試通知,便回撥了過去,接通以后電話那邊用很緩慢的語速說:“尊敬的客戶,歡迎致電本公司,銷售部門請按1,生產(chǎn)部門請按2……”最后才說到“人工服務請按0”。小陳按下0號鍵開始等待,奇怪的是按0 以后電話那邊就沒了聲音,小陳堅持了幾秒鐘以后發(fā)覺有點不對勁,連忙掛斷了電話查話費,這一查,話費整整少了168元,小陳遂報案。
二、行為人構成盜竊罪
對于本案的定性,有意見認為,行為人為誘人上當,騙取消費者的高昂話費,故意用“響一聲電話”來制造未接來電顯示,然后,讓不明真相的消費者回撥電話,在回撥電話中他們將電話費騙取,行為等同于將高額話費以正?;負芪唇与娫挼男问健白栽浮苯唤o犯罪分子的情況,正好符合詐騙罪的上述特征。
本文認為,在消費者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行為人私自將回撥過來的電話自動轉接到特殊服務號碼上,造成消費者平白無故遭受話費損失,應定性為盜竊。
(一)行為人是采取秘密竊取的方式取得財物,還是采用欺騙手法使財物控制者陷入“認識錯誤”而產(chǎn)生“自愿”處分其財物的意思和行為,是區(qū)分盜竊罪與詐騙罪的關鍵。
(二)在本案中,行為人雖然用“響一聲電話”制造了普通的未接來電顯示,并隱瞞了回撥即要被轉移至聲訊臺并付出高昂話費的事實真相,致使用戶受騙后回撥,造成了較大的話費損失,但行為人最終吸取話費的行為還是在用戶渾然不知的情況下作出的,具有很明顯的隱蔽性特征。用戶僅僅是“自愿”回撥了一個普通的電話號碼,但決不是“自愿”被轉接至聲訊臺并“自愿”支付高昂的通話費用。即使多數(shù)受害用戶在接通聲訊臺后立即發(fā)現(xiàn)上當?shù)氖聦?,但該吸話費結果仍然是在違背當事人意志的情況下發(fā)生的。話費占有關系的改變并不是因電話用戶陷于錯誤認識而自愿交付于行為人的,而是用戶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其回撥電話被行為人私自轉移至聲訊臺后被自動吸走的。
(三)“響一聲就掛”所起的作用僅是為其盜竊行為作鋪墊,其行為本身也不能不能單獨構成犯罪。至于電話用戶是否在話費被吸的瞬間對其遭到的財產(chǎn)損失有所意識,也并不能影響行為人竊取行為的成立。用戶在回撥電話時并沒有意識到其回撥行為將導致電話被轉移至高收費聲訊臺的事實,若事先知道回撥一個普通電話會竟會導致大量話費被吸的后果,那么相信誰也不會那樣做了,因此,用戶回撥并被動收聽聲訊服務的行為非真正意義上的處分行為。
綜上所述,處分財產(chǎn)表現(xiàn)為直接的交付或者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產(chǎn)。而在本案中,消費者對于自己的回撥電話被自動轉接的事實并不知情,更無從做出愿意支付高額聲訊費用的意思表示,因此,行為人的自動轉接行為只能定為盜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