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認為,只要人被關(guān)押了,聘請律師就可以辦理取保候?qū)?,這是一個誤區(qū)。
一、什么情況下可以辦理取保候?qū)?/strong>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qū)??!?/p>
這一條規(guī)定的含義是:
1.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才能申請取保候?qū)?。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間不能申請取保候?qū)彙P淌戮辛舻钠谙抟话悴怀^37日,這期間是不能申請取保候?qū)彽摹H绻切姓辛?,不需要審判,就更不能申請取保候?qū)徚恕?/p>
2.取保候?qū)徥怯袟l件的,不符合取保候?qū)彈l件的申請也沒有用。
以下情況申請取保候?qū)彶艜慌鷾?zhǔn):
①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②逮捕后,超過了法定的羈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時辦結(jié)的;(法定羈押期限是:偵查期間2個月,經(jīng)檢察院批準(zhǔn)可以延長1個月,經(jīng)省級檢察院批準(zhǔn)可以再延長2個月,共5個月。檢察院審查起訴1個半月。檢察院可以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1個月,再審查起訴1個半月,可以退回補充偵查兩次,共5個月。一審審判期限為1個半月,二審審判期限為1個半月,共3個月)
③所涉嫌的罪行輕微,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罰金,不需要判有期徒刑的;
④ 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具體是指:犯罪后主動自首;認罪悔罪;犯罪事實已經(jīng)查清,取保后沒有毀滅證據(jù)的可能;同案犯已經(jīng)全部落網(wǎng),取保后沒有串供的可能;已經(jīng)得到被害人的諒解,取保后沒有報復(fù)的可能。
二、不能辦取保候?qū)彽那樾?/strong>
以下情況不能辦理取保候?qū)彛?/p>
①犯罪情節(jié)嚴重,可能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②犯罪后逃逸的;
③不認罪,對指控的犯罪有異議的;
④尚有同案人員沒有被抓獲的;
⑤外地戶口,本市沒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證隨傳隨到的。
以下情況不需要申請,就可以取保候?qū)彛?/p>
①公安機關(guān)認為有犯罪嫌疑,檢察院做出不批準(zhǔn)逮捕決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