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男專搶單身女包包
魏某是河南省襄城縣人,沒有正當職業(yè),好吃懶做,因為沒有經濟收入,便和夏某合謀騎摩托車搶錢。2013年4月5日晚上11點多,魏夏二人騎摩托來到許昌市襄城縣八七路大浪淘沙門口,看到KTV出來一個單身女子,兩人便趁女子不備,將其挎包搶走。包內有一部味樂Vi80手機、700余元現(xiàn)金、身份證等物品。經新鄭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涉案手機價值1045元。
2013年4月2日凌晨1點左右,兩人又騎摩托到許昌市鄢陵縣人民路鄢陵縣一高門口,發(fā)現(xiàn)一獨身女子,再次實施搶奪。包內有一部步步高A320手機、90余元現(xiàn)金、身份證等物品。經新鄭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涉案手機價值475元。
2013年5月1日晚上10點多,魏夏二人騎摩托到新鄭市新建路中段海爾專門店門口,以同樣手段搶走一女子手提包,包內有一部步步高V205手機、100余元現(xiàn)金、身份證等物品。經新鄭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涉案手機價值636元。
構成搶奪罪被判刑
魏某在大庭廣眾之下,“飛車搶奪”行人的挎包,可謂是公然搶奪。完全符合搶奪罪的客觀要件,犯罪嫌疑人當著公私財物持有者的面,乘其不備,公開奪取其財物的行為表現(xiàn)。
新鄭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魏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公然奪取他人財物,已經構成搶奪罪,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jié)以及社會危害性,作出判決,判處魏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