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軌為離婚頻家暴
50歲的阿梅是廣州本地人,小學文化,她與丈夫結婚多年,子女也都長大成人。但丈夫阿光性格暴躁,更與別人發(fā)生婚外情要求離婚,為了離婚經常毆打阿梅。
事發(fā)當日傍晚6點左右,阿光又一次對阿梅采取暴力行為要求離婚。據兩人的兒子回憶,當日下午他在家三樓看電視,聽到父母在四樓發(fā)生爭吵,就上四樓查看情況,他見到父親提著水壺將熱開水倒在母親腹部并罵母親,威脅要離婚,母親堅稱“就是不離”,父親對此大喊:“不離就天天折磨你,直到離婚為止!”隨后,父親跑到廚房拿出一把菜刀并勒住母親的脖子,他和二姐見狀趕緊沖上去扯開父親,才得以讓母親解脫出來。之后,母親不知從什么地方拿出一條自來水鋼管擊打父親頭部,致使父親頭部出血倒在地上,母親當時也呆坐在地上。之后,阿光被送至醫(yī)院經救治無效后于同日死亡。
據兩人的子女證實,父親阿光平日性格暴躁,經常對母親阿梅拳打腳踢,父母兩人關系很差,阿梅甚至多次被阿光打傷住院。至于阿光時常動粗原因,主要是因為他出軌要離婚,阿光晚上經常不回家,在外面長期包養(yǎng)兩個女人,其中一個還帶回家里。
案發(fā)后,阿梅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提起公訴。本案庭審中,阿梅對檢方指控的罪名以及犯罪事實沒有異議。阿梅辯護人認為阿梅構成自首,且持鐵管反擊的行為是正當防衛(wèi),擊打阿光致死是防衛(wèi)過當,而阿光也具有嚴重過錯,為此請求法院減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妻子殺夫被判有期徒刑5年
蘿崗法院審理后認為,阿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案發(fā)后,阿梅得知其子女報警,主動留在案發(fā)現場配合警方的調查處理,并如實交代其犯罪事實,是自首。由于本案的起因是家庭糾紛引起,且阿光在此過程中具有嚴重過錯,阿梅在激憤之下實施的故意傷害行為,主觀惡性較小,因此對阿梅酌情從輕處罰。
至于是否構成防衛(wèi)過當,經查,阿梅使用鐵水管擊打阿光之前,阿光已停止實施不法侵害,阿梅在不具有正當防衛(wèi)的前提條件下,連續(xù)擊打已停止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阿光,其行為不屬于防衛(wèi)過當的情形,根據本案實際情況,不適宜對阿梅適用緩刑。因此,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