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顧:販賣淫穢光碟被抓獲
2014年春節(jié)開始,邱某從低價購得110套(共220張)淫穢光碟,在其經(jīng)營的音像店以10-12元的價格予以銷售。4月22日下午,許某、賈某先后在該音像店里購得淫穢光碟共4張。次日,公安民警將邱某抓獲,并從店內(nèi)查獲103套(206張)疑似淫穢光碟。經(jīng)鑒定,上述光碟中有184張屬淫穢物品,18張屬不健康色情物品;在購買者徐某根、丁某超處扣押的4張光碟屬淫穢物品。
法院判決:構成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邱某以牟利為目的,販賣淫穢物品100余張,其行為已構成犯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
律師說法:販賣淫穢物品罪的立案標準
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制作、復制、出版淫穢影碟、軟件、錄像帶五十至一百張(盒)以上,淫穢音碟、錄音帶一百至二百張(盒)以上,淫穢撲克、書刊、畫冊一百至二百副(冊)以上,淫穢照片、畫片五百至一千張以上的;
(二)販賣淫穢影碟、軟件、錄像帶一百至二百張(盒)以上,淫穢音碟、錄音帶二百至四百張(盒)以上,淫穢撲克、書刊、畫冊二百至四百副(冊)以上,淫穢照片、畫片一千至二千張以上的;
(三)向他人傳播淫穢物品達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組織播放淫穢影、像達十至二十場次以上的;
(四)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獲利五千至一萬元以上的。
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lián)網(wǎng)、移動通訊終端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內(nèi)容含有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淫穢電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以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
(一)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影、表演、動畫等視頻文件十個以上的;
(二)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音頻文件五十個以上的;
(三)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刊物、圖片、文章等一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的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shù)達到五千次以上的;
(五)以會員制方式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注冊會員達一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穢電子信息收取廣告費、會員注冊費或者其他費用,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七)數(shù)量或者數(shù)額雖未達到第(一)項至第(六)項規(guī)定標準,但分別達到其中兩項以上標準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嚴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