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中的取保候?qū)徥侵腹矙C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下面我從四個方面給你詳細分析一下有關取保候?qū)彽囊?guī)定,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取保侯審適用條件是什么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害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qū)彽?,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作出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取保候?qū)彽?,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國家安全機關決定取保候?qū)彽?,以及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國家安全機關移送的犯罪案件時決定取保候?qū)彽模蓢野踩珯C關執(zhí)行。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qū)?,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據(jù)此,取保候?qū)徲斜WC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兩種方式。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qū)彽?,不能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
保證人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為其擔保的人。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與本案無牽連;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享有政治權(quán)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公安、司法機關應當嚴格審查保證人是否符合法定條件,符合保證人條件的,應當告知其必須履行的義務,并由其出具保證書。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監(jiān)督被保證人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被取保候?qū)徠陂g的義務;發(fā)現(xiàn)被保證人可能發(fā)生或者已經(jīng)發(fā)生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行為時,應當及時向執(zhí)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有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經(jīng)查證屬實后,由縣級以上執(zhí)行機關對保證人處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如果保證人與被保證人串通,協(xié)助被取保候?qū)徣颂幽湟约懊髦啬涞攸c而拒絕向司法機關提供,構(gòu)成犯罪的,依據(jù)刑法有關規(guī)定對保證人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取保候?qū)彵WC人是否履行了保證義務,由公安機關認定,對保證人的罰款決定,也由公安機關作出。
二、取保候?qū)徤暾埑绦蚴鞘裁?/strong>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quán)申請取保候?qū)?。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qū)?。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律師申請取保候?qū)彂敳捎脮嫘问剑袡?quán)決定的機關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后7日以內(nèi)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對符合取保候?qū)彈l件并且提出了保證人或者能夠交納保證金的,公安、司法機關應當同意,并依法辦理取保候?qū)徥掷m(xù)。對不符合取保候?qū)彿ǘl件的,不同意取保候?qū)?。不同意取保候?qū)彽?,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qū)徸铋L不得超過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