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況可認定為主犯
有下列三種情況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認定為主犯:
1、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團建立的組織者、犯罪活動計劃的制定者、犯罪計劃的實施者或策劃于幕后、或指揮于現(xiàn)場者;
2、在聚眾鬧事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眾鬧事犯罪的聚頭,在整個聚眾鬧事過程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人?!熬郾姺缸铩笔侵讣m集多人共同實施一項犯罪活動。如聚眾斗毆,聚眾哄搶公私財物的犯罪等。聚眾犯罪與犯罪集團不同,它是因進行一項犯罪將眾人聚集起來的,而不具有較固定的犯罪組織和成員。
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動中,是犯罪結(jié)果發(fā)生的主要原因,對社會危害性負主要責任的人。這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在犯罪集團中雖然不是組織、領導者,但出謀劃策,犯罪活動特別積極,罪惡嚴重或者對發(fā)生危害結(jié)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嚴重的危害后果,或者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犯罪分子。
4、需要注意的是首要分子與主犯的關系:
(1)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團或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也就是組織、領導作用)的犯罪分子。由此可見,首要分子包括兩類:
一是在集團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二是在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2)關系:
其一,有一部分主犯不是首要分子: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主犯不是首要分子;
其二,有一部分首要分子不是主犯:主要是在一些輕微聚眾犯罪,如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中,可能只處罰一個首要分子,因而不存在共同犯罪問題,也就不存在主犯問題。
二、主犯應該如何處罰
1、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對主犯罪,刑法規(guī)定應從重打擊,對其定罪量刑,按照其所參與的、組織的、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2、在刑法執(zhí)行過程中,對其減刑、假釋應作從嚴掌握。
3、刑法對主犯的處罰包括兩種情況:
(1)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2)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按照該主犯在共同犯罪活動中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或者按照其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由于一般主犯雖然在共同犯罪中對其所參與的犯罪起主要作用,但其畢竟還不能像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一樣,組織、策劃、指揮甚至參與犯罪集團的全部活動,因此,對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在追究刑事責任時其承擔刑事責任的范圍也與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同。他們只對自己親自參與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承擔刑事責任,而不像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那樣要對集團所有的犯罪活動承擔刑事責任。
以上是關于“哪些情況可認定為主犯,主犯應該如何處罰”的介紹,我們了解了主犯的認定情形以及處罰措施。在司法實踐中一旦被認定為主犯,說明問題已十分嚴峻,這時候最好求助于律師,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nèi),逐件區(qū)分從犯所犯罪行是否由主犯所指揮等,最大限度地挽回損失。其實更好的辦法是一涉罪即請律師介入,這樣在主犯從犯的認定問題上可能還有努力的余地。
